项目概况
抚顺西露天矿老厂区综合利用冰雪项目赛事保障监测系统实施方案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424-00143
项目名称:抚顺西露天矿老厂区综合利用冰雪项目赛事保障监测系统实施方案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536900
最高限价(元):453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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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设地点
工作区位于辽宁省抚顺市西露天矿南帮,处于抚顺市区南部,包括抚顺矿业集团西露天矿南帮及新抚区胜利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行政区划隶属新抚区。规划占地面积0.6平方公里。
(二)项目建设背景
作为辽宁省重点打造的冰雪运动示范项目,本项目不仅肩负着保障大跳台赛事顺利举办的重任,更是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促进文体旅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工作区位于西露天矿南帮滑坡体影响范围内,特殊的地质条件与气象因素相互耦合,要求建立专门的气象监测预警体系。本项目将突破传统气象服务模式,建立专业化服务体系,实现关键点位精准监测、灾害天气提前预警、多系统协同联动的目标。通过借鉴北京冬奥会等重大赛事的气象服务经验,项目将着力提升监测精度和预报时效,打造东北地区首个"冰雪+地质+气象"融合预警示范工程,为赛事提供全方位气象保障,同时为东北地区冰雪经济发展积累宝贵经验。
(三)项目建设目标
旨在构建一套全方位、高精度、实时动态且具备高可靠性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该体系能够在抚顺西露天矿老厂区综合利用冰雪项目建设阶段、赛事期间及后期运营期间,对各类潜在地质灾害进行全面、系统的监测。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科学的分析方法,实现对灾害的精准预警,并在灾害发生时迅速启动响应机制,确保人员能够安全疏散,将灾害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为项目的安全建设与运营提供坚实保障;专业气象服务总体目标是以立体化全方位精密监测、智能化气象精准预报预警、精细化气象服务以及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联动为主要内容,通过提供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气候信息服务,建立以气象监测为基础、以气象预报为核心、以灾害预警为先导、以科学决策为根本的气象服务机制,提升大跳台整体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为赛事安全运行、科学调度提供强有力气象服务和科学保障。
(四)项目建设任务
1、在工作区(西露天矿南帮)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地质灾害地面巡查,进行综合监测预警体系的建设、运行与维护;
2、及时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确定滑坡、地裂缝的发展、变形特征,对滑坡的稳定性进行了评价,为滑坡预报预警提供基础数据,为地质灾害的综合防治提供科学依据,保障滑雪大跳台及四季冰雪运动项目的安全运营、维护人员安全;
3、开展专业气象监测及预报预警服务,保障项目安全建设、保障赛事安全运行、保障赛事科学调度。
(五)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次工作是对上述建设场地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及气象系统建设与运行,拟在工作区开展1:2000精度专项地质灾害巡查与调查,布设1个雨量站、10个实时GNSS监测站、10个静态GNSS监测点、8个土壤含水率观测站、2个地下水监测点、2个声光报警器、30个弦式应变计、1个雷达监测站,并进行为期一年的运行与维护。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8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6日15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现场需同时递交一份备份文件(U盘)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
地 址: 抚顺市新抚区南花园东三街1号
联系方式:024-58066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6
联系方式:024-53888073
邮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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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祥金
电 话:024-53888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