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192-ZJHX-G2025-00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江经开区水质监测站(6个)运维(2025-2026年度)
首次公告日期:2025-09-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售后服务方案评价”更正如下: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实体点数量及位置、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完全包含上述要点的得4分,缺项或无方案的不得分。
投标人服务响应时间承诺4小时以内响应并到达现场的,得4分;6小时以内到达现场的,得2分;8小时以内到达现场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售后服务保障措施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加 2分;
本项满分10分。
2.原“以往业绩评价”更正如下:
1.运维案例: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投标人提供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5分,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质控案例: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水质自动监测站质控项目案例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3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质控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否则不得分)
注: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业绩清单,合同扫描件内容须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主要服务内容页,提供的材料若不能反映出相关内容视为未提供。
3.原“企业综合实力评价”更正如下: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服务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1个证书得1分,满分3分。
注:需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能够官网查询的,可提供官网链接及官网截图),否则不得分。
4.原“质控实验室评价”更正如下:
投标人有用于质量控制的 CMA 实验室的得5分;实验室认证范围存在缺少本项目监测参数情况(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挥发酚、氟化物)的酌情扣分,缺 1项扣 2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注:实验室必须取得省级技术监督局及以上国家机构颁发的CMA证书(实验室为供应商所有或控股,提供CMA证书;如有合作实验室,需提供与合作方签订委托合同和CMA证书),提供符合上述评标标准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09-12
三、其他补充事宜
给供应商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
单位地址:江苏镇江新区通港路西直通点1号
联系人:郭晓君
联系电话:15252900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联系人:郭春燕
联系电话:18673505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春燕
电话:1867350507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