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12.00 分 设计方案部分:48.00 分 投标报价:10.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30.0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 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0~4.00)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7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设计(厂房除外)的得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0~4.00) | 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任职期间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7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设计(厂房除外)的得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企业奖项(0~4.00) | 企业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行业协会颁发的建筑设计类奖项的得4分/个,获得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行业协会颁发的建筑设计类奖项的得2分/个,获得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行业协会颁发的建筑设计类奖项的得1分/个,此项限评1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2) | 设计方案 | 总体设计思路(0~7.00) |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优=7.00;良=6.50;中=6.00;差=5.50;无=0) |
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0~7.00) | 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优=7.00;良=6.50;中=6.00;差=5.50;无=0) | ||
方案设计(0~7.00) | 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7.00;良=6.50;中=6.00;差=5.50;无=0) | ||
合理化建议(0~7.00) | 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优=7.00;良=6.50;中=6.00;差=5.50;无=0) | ||
进度计划(0~5.00) |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后续服务(0~5.00) | 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岗位分工(0~5.00) | 技术力量配备合理,岗位责任明确。(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成本控制(0~5.00) | 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0~3.00)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建筑专业人员(1名)(0~3.00)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结构专业人员(1名)(0~3.00) |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0~3.00)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电气专业人员(1名)(0~3.00) | 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暖通专业人员(1名)(0~3.00)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岩土专业人员(1名)(0~3.00) |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装饰专业人员(1名)(0~3.00) | 具有一级室内装饰设计师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 0.5分。(提供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安全专业人员(1名)(0~2.00) |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造价专业人员(1名)(0~2.00)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智能化专业人员(1名)(0~1.00) | 具有智能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智能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0.5分。(以职称证或毕业证作为专业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景观专业人员(1名)(0~1.00) | 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0.5分。(以职称证或毕业证作为专业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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