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储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排污权出让拍卖(第一批)交易公告
受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我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上午10时在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7室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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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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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让总量
(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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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有效期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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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元/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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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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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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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
储备二氧化硫排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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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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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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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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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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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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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
储备氮氧化物排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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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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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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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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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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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买受人需支付的实际成交价款=成交单价(元/吨?年)×审批需求数量(吨/年)×5年。
2.拍卖标的可按竞买人实际需求数量拆分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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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式拍卖方式,不达底价不成交。
具体流程:
1.拍卖会开始后,拍卖师宣布拍卖规则及注意事项,并在宣布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后,开始竞拍。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
2.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竞买人每举一次号牌,表明增加一个加价幅度。竞买人也可超过一个加价幅度应价。若两个或更多的竞买人同时报同一价,以拍卖师当场点号为准,即拍卖师有权从中指定其中一位竞买人的出价为有效出价,其余相同报价则无效。
3.竞买人没有举号牌或以其他方式应价的无效,也不得拿非本公司号牌应价,号牌不得转让他人使用,若他人举牌应价,造成后果由转让者负责。
4.当场上无人加价时,经拍卖师三次报价后,再无人加价,并且场上最高报价达到或超过规定的底价,拍卖师以落槌表示成交,并按照以下第三大项的方式确定买受人。
三、买受人确定方式
1.报价排序:根据拍卖笔录及相关现场记录,将竞买人最终达到或超过规定底价的有效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竞买人多次出价的,以其最后一次有效出价为最终报价),经委托方与拍卖公司共同审核后,将所有报出有效报价的“意向竞买人”作为“待确定买受人”。
2.确定买受人
(1)情形1:如“待确定买受人”的申请受让量(吨/年)累计总量不高于本次出让量,则“待确定买受人”均确定为“买受人”,各“买受人”报出的最终有效报价被确定为各“买受人”对受让本次排污权的成交单价(元/吨?年),出让量剩余部分由委托方收回。
(2)情形2:如“待确定买受人”的申请受让量(吨/年)累计总量高于本次出让量,则以“报价高者优先分配”的原则,按照各“待确定买受人”的申请受让量(吨/年)进行分配,当分配至某一位“待确定买受人”时,若剩余出让量不足该“待确定买受人”的申请受让量(吨/年)的,该位“待确定买受人”不参与本次出让量分配,出让量剩余部分由委托方收回。已分配的“待确定买受人”确定为“买受人”,各“买受人”报出的最终有效报价被确定为各“买受人”对受让本次排污权的成交单价(元/吨?年)。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日17时止,潜在竞买人可至委托方处查看并了解标的相关信息。
五、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
2.竞买人应无不良信誉记录和违法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且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日前需向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部门提交拟受让排污权的申请(《安徽省排污权受让审核意见表》),并经六安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通过。
4.竞买人须为六安市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的单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通过技术评审并取得批复。
5.本拍卖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时间及方式
(一)申请资格审核:竞买人报名须经线下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5日9:00―17:00。
2.审核地址:六安市安丰南路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9楼913室。
3.申请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手续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安徽省排污权受让审核意见表》;
(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
4.竞买人资格审查:由委托方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征集到的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竞买人经审核合格后,获得竞买资格确认书,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
通过竞买人资格审查的竞买人,请于2025年12月25日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至以下指定账户,并在转账时备注所报名的标的。
户名: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六安皋城路支行;
账号:1763301021000025338
汇款人账户名称须与实际竞买人保持一致,以实际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竞买不成,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请于拍卖会开始前一小时内到达拍卖会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办理登记手续须提供的资料:竞买资格确认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竞买的,除上述资料外,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资料一式两份,均须加盖公章。
(四)竞买人凭竞买登记手续领取竞价号牌
七、成交价款支付及交易合同签订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与《拍卖笔录》,拍卖人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2.买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排污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交易完成后,按照有关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部门办理排污许可证申领或变更手续。
3.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签订《排污权交易合同》和付清所有款项或者未履行《排污权交易合同》约定的,即构成违约,拍卖人、委托方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拍卖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之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八、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会有资格成为竞买人的排污单位为全省列入排污许可重点和简化管理范围内有污染物许可排放量要求的排污单位。
2.竞买人应当对其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竞买人或买受人资格,由此给委托方和拍卖人带来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拍卖公告发布期间,意向竞买人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等为由不进行交割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委托方和拍卖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4.买受人竞得排污权后,不免除生态环境保护的其他法定义务。
5.排污权有效期为5年,买受人成交后,按需申请购买,一次缴纳5年出让费用。买受人不可私自转让排污权指标或用于其他未申报用途,委托方不作退回处理。
6.如买受人公司关闭(破产)、迁移,竞得的排污权指标由政府无偿收回。
7.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获取拍卖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
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3.获取方式:本公告附件(竞买须知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各位竞买人办理CA数字证书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安徽省市场主体库(地址:https://***/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EF%BC%89%EF%BC%8C%E5%A1%AB%E6%8A%A5%E4%BC%81%E4%B8%9A%E5%9F%BA%E6%9C%AC%E4%BF%A1%E6%81%AF%E5%8F%8A%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F%BC%8C%E8%87%AA%E8%A1%8C%E6%9B%B4%E6%96%B0%E3%80%81%E7%BB%B4%E6%8A%A4%E6%9C%AC%E5%8D%95%E4%BD%8D%E4%BF%A1%E6%81%AF%E3%80%82%E4%BB%A5%E4%B8%8A%E6%89%80%E6%9C%89%E4%BF%A1%E6%81%AF%E7%9A%84%E7%9C%9F%E5%AE%9E%E6%80%A7%E3%80%81%E5%87%86%E7%A1%AE%E6%80%A7%E5%92%8C%E5%AE%8C%E6%95%B4%E6%80%A7%E7%94%B1%E5%A1%AB%E6%8A%A5%E5%8D%95%E4%BD%8D%E8%B4%9F%E8%B4%A3%E3%80%82%3C/p%3E%3Cp%3E
(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咨询电话:010-86483801;
(2)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998-0000;
(3)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办理咨询电话:安徽(CA)400-880-4959;CFCA(江苏.翔晟)025-66085508。
十、联系人
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杨先生:139 5614 4508
安徽邦德拍卖有限公司 陈女士:0564-3309131
附:竞买须知(办理CA数字证书后查看)
安徽邦德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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