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临政工出【2024】14号空气处理设备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LA010603-05地块) | 项目代码: | 2607-330112-04-01-957065 | ||
招标人: | 名称:杭州鑫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星港路569(1幢102)(自主申报)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港发展中心西3幢8楼 | ||||
联系人:叶志勇 | 联系人:郭丹丹、姚真豪 | ||||
电话:0571-63707705 | 电话:0571-63705818 | ||||
标段(包)名称: | 临政工出【2024】14号空气处理设备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LA010603-05地块)工程总承包(EPC)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10114002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答疑部分:1.问:项目名称:临政工出【2024】14号空气处理设备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LA010603-05地块)工程总承包(EPC) 1、业绩条款疑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提供四库一平台竣工验收信息截图。我司业绩在平台同项目页面内,【参与单位栏目】已载明我司为设计单位;因平台设置,竣工验收板块不显示设计单位。同一项目唯一编号一致,信息可相互印证。请问该材料是否满足业绩评审要求、业绩能否计分?(附网页链接与截图) 2、请提供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的控制价明细清单。3、Excel招标工程量清单样式,与第七章商务标格式不一致,以哪个版本为准?4、控制价前后金额不一致:表1建安费115412761元,表4建安费117965556.1元,差异源于设备购置费列入表4。请问设备购置费是否应放在表3?若控制价不调整,投标时表3是否直接留空?答:1)若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详情页面[相关企业/人员]栏目未显示设计企业信息的,设计单位可补充提供同一项目下[企业个体信息/单体信息]栏目中的设计企业信息页面截图及竣工备案表。2)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不提供明细清单,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32页17.关于报价的补充要求第⑥条内容自行报价并编制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施工专项方案。3)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14页3.1.4条及招标文件第305页四、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进行编制。4)设备购置费放入表3,本项目已更新预算附件,详见10月28日发布的澄清修改信息。2.问:拟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班组人员的社保由投标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社保,是否认可?答: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如由投标人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投标人须一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营业执照,并提供隶属关系证明文件,证明该机构为投标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总公司)。3.问:1、招标清单中表1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费用汇总表缺少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需要增列一项报送?2、招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其他资料有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表,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清单中均未体现,此表商务标报价是否需提供?答: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请投标人根据《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指引》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第32页17.关于报价的补充要求,自行考虑报价。2)投标时需要提供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32页17.关于报价的补充要求第⑥条内容自行报价并编制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施工专项方案。4.问:1、请问本项目报价文件是采用Excel报价还是计价软件报价? 2、请问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表”是否需要填写具体项目和金额? 3、资格审查资料目录第10条是“10.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若有)”,但正文里格式只有“(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有)”,请明确这里是否应该放“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任命书”? 4、资格审查资料目录第11条是“11.施工负责人(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如有要求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若有 )”,但正文格式只有“(十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有)”。请问第十一条里是否需要放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还是仅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即可。答:1)投标人可依据招标清单采用计价软件编制商务报价清单,也可采用Excel报价,请投标人使用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中的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具体以投标工具系统提示为准。2)投标时需要填写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32页17.关于报价的补充要求第⑥条内容自行报价并编制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施工专项方案。3)根据招标文件第263页资格审查目录第10条内容提供相应材料。4)根据招标文件第263页资格审查目录第11条内容提供相应材料。;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无 | ||||
行政监督机构: | 临安区住建局 | 电话: | 0571-89541074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1-05 13:22: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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