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2025年制丝车间4台电子皮带秤项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 ||||||
(公示期:2026年1月6 日——2026年1月 8日) | ||||||
项 目 名 称 | 涪陵卷烟厂2025年制丝车间4台电子皮带秤项修(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C202501BA2001924856199/1 | |||||
招 标 人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 联系电话 | 023-7226851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23-63115669 | ||||
涪陵卷烟厂2025年制丝车间4台电子皮带秤项修(第二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九江七所精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安徽腾耀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宝鸡市信诚电子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九江七所精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275000.00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00688547214J | |||||
监督部门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规范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3-72109591 |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2026年1月6 日 | 2026年1月6 日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渝公管发〔2021〕5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执行。 2、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未加盖公章及难以查证的,不予受理。 3、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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