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招采通
全国 [切换]

城市副中心职工周转房六合村项目行政办公地块(C08)行政办公项目大开间预留区二次结构、安装及装修工程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检测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 2025年12月24日

信息中“***”为隐藏内容,仅对招采通会员用户开放,微信扫描右侧小程序码查看内容详情

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项目概况

城市副中心职工周转房六合村项目行政办公地块(C08)行政办公项目大开间预留区二次结构、安装及装修工程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31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61042-XM001

项目名称:城市副中心职工周转房六合村项目行政办公地块(C08)行政办公项目大开间预留区二次结构、安装及装修工程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7754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7754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城市副中心职工周转房六合村项目行政办公地块(C08)行政办公项目大开间预留区二次结构、安装及装修工程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检测服务

7.77542

1

按照规范、设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等要求及项目情况负责完成城市副中心职工周转房六合村项目行政办公地块(C08)行政办公项目大开间预留区二次结构、安装及装修工程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检测服务,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出具满足项目竣工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并应满足国家及北京市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检测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对: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系统、防火分隔设施、消防电梯、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灭火器、变配电装置、低压配电线路、照明装置和一般低压用电设备、接地和等电位联结等设施或者系统进行检测。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检测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供符合现场情况同时满足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检测结论和检测报告,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工作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应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EF%BC%89 注册备案且服务类型包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注册信息截图);

3.2.2.供应商具有近五年(2020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类似项目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检测服务业绩;

注:1.类似项目:指单项检测服务合同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2.类似项目业绩需包含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电气防火检测服务两项工作。上述两项业绩允许不是同一项目,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仅涉及其中一项服务工作内容,则还应提供包含另外一项服务内容的业绩证明材料,两项服务内容均具备方可作为供应商的一个有效业绩。

3.2.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

3.2.4.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2月31日至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2.5.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重大检测质量问题,无因服务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被投诉或被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且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3.2.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

3.2.8.供应商与本项目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2.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本项目相关单位情况如下:

设计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2-25至2025-12-29,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bjczj-portal-site/index.html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3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29号楼(建设银行楼)二层开标区(北京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2)须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或其法定代表人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谈判的,请携带相关授权文件及有效身份证明。(3)仅允许供应商的授权代表1人参加谈判。

五、开启

时间:2025-12-3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29号楼(建设银行楼)二层开标区(北京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但需要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13〕189号);

(10)《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12)《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1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

(14)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检测设备必须采购置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 号)。

(15)《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 1 号);

(16)《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 号)

(17)其他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采购方式,(供应商线上获取谈判文件,在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提交至谈判地点,现场投标),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响应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获取电子谈判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谈判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竞争性谈判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谈判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本条本项目不适用,具体要求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本条本项目不适用,具体要求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本条本项目不适用,具体要求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3.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 (由北京市政府采购网推送)、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E4%B8%8A%E5%90%8C%E6%97%B6%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3C/p%3E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本级基建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宏安街2号院3号楼        

联系方式:李老师,010-55572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怡和阳光大厦C座9层            

联系方式:夏红娟 ,13269022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红娟

电 话:  13269022880

关注公众号
立方招采通全国招标网 全国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北京招采网
天津招采网
河北招采网
山西招采网
内蒙古招采网
辽宁招采网
吉林招采网
黑龙江招采网
上海招采网
江苏招采网
浙江招采网
安徽招采网
福建招采网
江西招采网
山东招采网
河南招采网
湖北招采网
湖南招采网
广东招采网
广西招采网
海南招采网
重庆招采网
四川招采网
贵州招采网
云南招采网
西藏招采网
陕西招采网
甘肃招采网
青海招采网
宁夏招采网
新疆招采网
台湾招采网
香港招采网
澳门招采网
点微信扫一扫点
使用招采通小程序,随时随地查看最新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