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链接:http://***/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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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屯里车辆网球场整体公开招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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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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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CQJY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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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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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8,081.00元/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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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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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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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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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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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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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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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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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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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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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屯里车辆段2号门出入口附近6个地块,包括网球场周边绿化用地、内部道路及停车位用地,总面积约6986m?,该标的产权方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范围包括网球场周边绿化用地、内部道路及停车位用地,可接水接电,其中出租地块为地块1-6,总面积约6986平方米(最终以评估机构测量数据为准),维护地块为地块7,面积约4392平方米。因年久失修,地块内球场地面损坏、脱胶,周围护栏损坏的情况,场地使用率较低,周边绿化空地长期闲置。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出租用途:开展网球及相关体育及健身服务,并对球场进行改造、维护。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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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招租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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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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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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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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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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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元/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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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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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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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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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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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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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8,0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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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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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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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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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及配套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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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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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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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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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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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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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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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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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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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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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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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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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及配套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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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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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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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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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及配套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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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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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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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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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8,0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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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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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及其他情况说明:
1、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挂牌价格仅为地块1至地块6租金金额,承租方需承担维护地块7的义务,面积约4392m?。因年久失修,地块内球存在场地面损坏、脱胶,周围护栏损坏的情况,场地使用率较低,周边绿化空地长期闲置。
3、租期:5年。其中前3个月为免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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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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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招租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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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租方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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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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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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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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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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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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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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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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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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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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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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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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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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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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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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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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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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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50100MAA7LA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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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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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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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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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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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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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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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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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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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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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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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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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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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南宁轨道1号线屯里车辆段网球场出租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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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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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发〔2025〕3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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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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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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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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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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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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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8,081.00元/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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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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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租金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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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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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该履约保证金用于抵扣承租方欠缴租金、水电费、违约金、项目重新招租的租金损失(按租赁合同对应的3个月租金标准计算)等费用,如有剩余可无息返还,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前述费用和出租方所受其他损失的,出租方有权继续向承租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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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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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生效后,租金按照先付后用原则,承租方每季度首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每期租金一次性转入出租方指定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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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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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具体租期起始日以办理租赁物交接日期为准。其中,前3个月为免租期,不收取租金;租赁期满后,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原则上续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3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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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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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于签订租赁合同后按合同约定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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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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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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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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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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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承租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合法存续法人。
2.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满足有体育场地租赁、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体育健身服务、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科技技术服务其中至少一条。
3.具备良好的社会关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满足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及自行办理除招租方管理范围以外的政府、物业等一切相关审批手续。
4.承租方在过去的经营过程中诚信经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2%80%9C%E7%BB%BC%E5%90%88%E6%9F%A5%E8%AF%A2%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2%80%9D%E4%B8%AD%E4%B8%8D%E8%A2%AB%E5%88%97%E4%B8%BA%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2%E6%89%BF%E7%A7%9F%E6%96%B9%E6%98%AF%E4%BC%81%E4%B8%9A%E6%B3%95%E4%BA%BA%E7%9A%84%E9%A1%BB%E6%9C%89%E5%B9%B4%E6%A3%80%E5%90%88%E6%A0%BC%E7%9A%84%E7%9B%B8%E5%85%B3%E8%AF%81%E7%85%A7%E5%8F%8A%E6%97%A0%E7%A8%8E%E5%8A%A1%E9%83%A8%E9%97%A8%E6%AC%A0%E7%A8%8E%E7%9A%84%E4%B8%8D%E8%89%AF%E8%AE%B0%E5%BD%95%EF%BC%88%E7%A8%8E%E5%8A%A1%E9%83%A8%E9%97%A8%E6%89%93%E5%8D%B0%E8%AF%81%E6%98%8E%EF%BC%89%EF%BC%8C%E4%B8%8E%E5%8D%97%E5%AE%81%E8%BD%A8%E9%81%93%E4%BA%A4%E9%80%9A%E6%8A%95%E8%B5%84%E9%9B%86%E5%9B%A2%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5%8F%8A%E6%89%80%E5%B1%9E%E4%BC%81%E4%B8%9A%E6%97%A0%E4%BB%BB%E4%BD%95%E5%BD%A2%E5%BC%8F%E7%9A%84%E6%B3%95%E5%BE%8B%E8%AF%89%E8%AE%BC%E5%8F%8A%E5%85%B6%E4%BB%96%E7%BB%8F%E6%B5%8E%E7%BA%A0%E7%BA%B7%E3%80%82%3C/p%3E%3Cp%3E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7.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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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所需
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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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显示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文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上述标的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出租方联系了解租赁标的包括权属、结构、面积、装修装饰、所处位置、周边环境等相关情况及现状。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签订《现场勘察确认书》(详见附件),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勘察确认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该项目首租期5年,租期起始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如无出现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归责于任一方的客观情况,租期到期后,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原则上续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32年12月31日。该项目设3个月免租期,用于项目升级改造。
3.球场改造:承租方需对现状租赁物进行升级改造并承担费用,时间为免租期3个月。具体改造要求:对现有的网球场和气排球场进行重新规划布置,按照标准网球场的尺寸进行设计,建设3个独立的网球场,面积达到组织业余比赛标准,采用封顶棚,加装隔音设备,降低噪音(详见附件:项目建设技术需求书)。
4.为确保户外运动场所美观性和员工福利的改善,承租方需对地块7进行一次性维护,包括更换草皮,草丝采用高度50mm耐磨单丝,填充颗粒为环保橡胶颗粒,底布使用透水性强的复合底布;南侧围挡找平加高以及照明总功率扩容至约20000W。
5.水电费用及收取。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正式移交租赁物之日起,承租方向出租方申请使用水电(电费为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月度综合平均电价,约0.7元/度,水费约为2.99元/立方),在出租方的指导和监督下,承租方负责报装和安装水电设施(含一切水电设备、水电表、变压器、增(扩)容设备等)费用以及其它卫生、通信、安全生产、治安管理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6.相关租赁物上搭建其他临时建筑物的,承租方应在建设前负责办理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及许可证手续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在获得相关许可或证件之前不允许施工,否则视为违建并自行承担投资经营、安全、拆除、处罚等一切风险、费用和法律责任。如因临建续报或重新办理手续未能通过,所引发的全部责任、后果及相关损失,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
7.承租方负责租赁期间的治安、消防及其他一切安全工作及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间,若因政府收储、征收原因提前收回土地,导致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土地收储或征收之日为租赁合同终止日期。
9.出租方提前解约赔偿。在租赁期前三年内,若因出租方原因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出租方需提前30日正式告知承租方,且双方应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承租方所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仅包括地块1的设施设备及建筑的成本)进行鉴定并确认后,出租方赔偿承租方,除此之外出租方无须对承租方的其他损失(如可得利益损失等)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能超过已收取的租金总额;在租赁期第四年起,因出租方原因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按照五年剩余出租期退还差额租金(使用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因承租方原因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无需向承租方进行任何补偿、赔偿,且出租方已收缴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0.出租方使用球场政策:
(1)承租方每月提供不少于32小时的网球场额度的时间优先出租方无偿使用,网球场为单场次,额度未使用完可累计结转至次月,每年底进行清零;
(2)出租方如使用时间超过32小时,按承租方对外销售市场价6折及系统订场时间次序给出租方日常使用;
(3)如遇出租方使用场地举办短期比赛活动,可优先结转使用每月额度且扩大使用范围至整个场地,在超过额度的基础上按承租方对外销售市场价的5折使用场地;
(4)如遇出租方开展大型节假日、庆典活动则无偿使用,时间不超过5日(可分次),超出部分按照市场价格4折优惠。
(5)如遇出租方17:00前开展研学活动的场地需要,则无偿使用;
(6)如遇出租方应急抢险临时生产需要,则无偿使用。
11.网球场经营时间每日最晚不超过23:00分,且需在经营区明显位置设立禁止噪音指示牌。
12.物业服务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承租方应自行聘请或配备足够的保洁、保安等现场管理服务人员。
13.承租方在被确认后,须按照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时间按标的成交金额规定比例承担交易服务费。
14.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详见附件)。球场运营相关要求详见《项目建设技术需求书》。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5.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1-2856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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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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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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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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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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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月 日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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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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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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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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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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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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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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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3 0010 1390 0137 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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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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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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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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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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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优先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于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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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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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合同(范本)
2.球场平面图
3.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项目建设技术需求书
6.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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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挂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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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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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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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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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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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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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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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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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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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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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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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咨询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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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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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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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7187701、0771-583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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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报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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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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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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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2856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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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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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570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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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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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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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广西交易所集团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广西交易所集团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广西交易所集团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广西交易所集团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广西交易所集团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广西交易所集团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本广西交易所集团官网(www.gxcq.com.cn)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 广西交易所集团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广西交易所集团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 广西交易所集团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广西交易所集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广西交易所集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九条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广西交易所集团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十条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广西交易所集团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广西交易所集团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广西交易所集团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 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广西交易所集团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六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广西交易所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广西交易所集团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广西交易所集团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广西交易所集团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 意向方被广西交易所集团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广西交易所集团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 广西交易所集团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 交易成功后,广西交易所集团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广西交易所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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