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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起步区低碳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项目-长治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光伏发电项目(第二十标段)EPC招标公告

长治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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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起步区低碳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项目-长治高新区电子

信息产业园光伏发电项目(第二十标段)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4040020250528001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 长治市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起步区低碳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项目

(招标编号:)已由长治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以长高经发[2022]46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西长高汇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同时

申请政府专项债,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

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起步区低碳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

项目-长治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光伏发电项目(第二十标段)EPC

2.2.项目建设单位:山西长高汇能科技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长治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

2.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总装机容量为2.6MWp,采用“自发自用、余

电上网”模式

2.5.建设工期:30天

2.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

购、 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7.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和国家、行业、山西省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施工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国家有关规

范标准相关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

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

(4)节能、环保、安全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施工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施工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

程、

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 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电力相关专业的一级注册电气师资格或高级工

程师职称。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 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 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 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页面截图(须查询企

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如是联合体各方

均提供)。

3.5 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被列入黑名

单等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财务要求:提供 2023年度或 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

成立公司不足一年 的,可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是联合

体各方均提供)。

3.7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次缴纳的纳税凭证和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家。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

担的 工作和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3.8.2联合体各方应确定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

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3.8.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

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

其投标和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8.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

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 5月 29日起至 2025年 6月 30日

获取方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https://ggzy.changzh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 6月 30日 9 时 30分

递交方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

(https://ggzy.changzh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https://ggzy.changzh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山西省•长治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6月 30日 9 时 30分

开标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流程详

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用户

手册》;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准备好 CA锁,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

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

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https://ggzy.changzhi.gov.cn)(系统)

2.纸质方式提出:

接受异议单位:山西长高汇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3835556673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935578405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长高汇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一环路 9号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3835556673

电子邮件:cghn668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金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治市潞州区紫金东街 293号帝景苑 7单元 10层

联 系 人:张女士

话:15513107776

电子邮件:jczb8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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