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鸿山街道车辆拖移服务2025年 JSZC-320214-CXLT-G2025-001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7-25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4-CXLT-G2025-0012
项目名称:鸿山街道车辆拖移服务2025年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万元
采购需求:
为更好地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做好文明城市整改提升工作,街道城管中队对辖区停车秩序进行专项整治。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0.服务保障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格式见附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方式:请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至“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2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锦鸿路1号
联系人:沈小军
联系电话:0510-88991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星洲电子商务园3栋202室
联系人:朱莉、刘娟
联系电话:15651907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莉、刘娟
电话:156519077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