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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邑县看守所、拘留所改扩建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高邑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高数政【2025】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邑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100%,招标人为高邑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6284.4㎡,拆除看守所原有老旧建筑物及围墙等,本期总建筑面积为9874.1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9115.56 ㎡,主要包括监区2552.37㎡,武警用房及看守所业务用房4117.91㎡,拘留所1896.98㎡,附属用房548.3㎡;地下建筑面积为758.58㎡,主要为设备用房,以及其他附属配套等。看守所监区设计押量为220人;拘留所拘押人员为20人。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1.3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含)二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事项各自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接受指令和工程款,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06 23:59:59
至2025-06-13 23:59:59,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0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311-84011291电子邮箱:
gyxzbb123@163.com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高邑县看守所、拘留所改扩建项目EPC总承包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邑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中垣冀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高邑县 |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 |
邮编:051330 | 邮编:050000 |
联系人:王主任 | 联系人:宋经理 |
电话:0311-84031905 | 电话:0311-83778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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