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陆浑镇、饭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510-410325-04-05-215414,项目招标人为嵩县全域土地整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实施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嵩县陆浑镇、饭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2招标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138号
2.3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陆浑镇、饭坡镇。
2.4建设规模:1、智能化设备系统:农产品展销中心信息化管理平台软硬件系统、农产品检测设备。2、生态保护修复类:实施面积502.0601公顷(7530.9亩),种植水生植物202935.53m²,林区生产性道路24580m,生态监测点48处及其配套设施。3、人居环境改善类:栽植行道树2800棵,公厕37座、老人日间照料中心37个,污水管网10900m及其配套设施。4、产业类:建设农副产品展销中心及其配套用房 58830.75m², 停车场21831.03m²及其配套充电设施。生态养殖花鲢、白鲢,年投放鱼苗420吨左右。套作间作种植柴胡玉米22641.12亩,小麦、辣椒轮作种植5706亩,石榴基地套种花生等农作物1178.58亩。
2.5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44991.7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37914.17万元。
2.6标段划分(共4个标段):
第一标段:嵩县陆浑镇、饭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
第二标段:嵩县陆浑镇、饭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监理;
第三标段:嵩县陆浑镇、饭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第四标段:嵩县陆浑镇、饭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2.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含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等相关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竣工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第二标段: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服务;
第四标段:本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
2.8计划工期(服务期):
第一标段:730日历天;
第二标段:同本项目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第三标段: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及审计完成之日止的全过程造价服务;
第四标段:7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对本工程实施监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三标段: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标段: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为“集体议事法”。
2.12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3.1.2”“3.1.3”“3.1.4”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1.5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应同时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兼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注: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证书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1.6财务要求:提供任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7信誉要求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1.8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完整版招标文件。
3.1.9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仅施工单位)须提供其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资质状态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2第二标段:3.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水利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部水利施工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2.4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同第一标段
3.2.6本项目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第三标段:3.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全过程造价服务能力;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一致,并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3.4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同第一标段
3.3.6同第二标段
3.4第四标段:3.4.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方案编制能力;
3.4.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资质和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4.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和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一致,并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4.4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同第一标段
3.4.6同第二标段。
注:因交易中心系统资格要求有字数限制,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完整版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8%BF%9B%E5%85%A5%E2%80%9C%E6%B4%9B%E9%98%B3%E5%B8%82%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E8%AF%A6%E8%A7%81%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4%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4%E5%8A%9E%E4%BA%8B%E6%B5%81%E7%A8%8B%E2%80%94%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3Cp%3E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11月22日 至2025年11月28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F%BC%8C%E7%99%BB%E5%BD%95%E5%90%8E%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C%E5%88%99%E5%BA%94%E5%B0%B1%E6%89%80%E6%8A%95%E6%AF%8F%E4%B8%AA%E6%A0%87%E6%AE%B5%E5%88%86%E5%88%AB%E4%B8%8B%E8%BD%BD%E8%8E%B7%E5%8F%96%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5%AE%8C%E6%88%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3Cp%3E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12日09时2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九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BidOpening%E8%BF%9B%E5%85%A5%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E5%9B%A0%E6%8A%95%E6%A0%87%E4%BA%BA%E5%8E%9F%E5%9B%A0%E6%9C%AA%E8%83%BD%E8%A7%A3%E5%AF%86%E3%80%81%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8%A7%A3%E5%AF%86%E8%B6%85%E6%97%B6%E7%9A%84%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8%AF%B7%E5%8F%82%E7%85%A7%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9%A6%96%E9%A1%B5-%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全域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嵩县
联 系 人:关女士
电 话:13663896055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好
联 系 人:曹鹏飞
电 话:18860380705
监管部门:嵩县自然资源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宋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18738417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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