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50101-NMGHY-CS-20250001
二、项目名称:城市文旅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及宣传手册设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城市文旅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及宣传手册设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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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CN05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760,000.00元 | 89.2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城市文旅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及宣传手册设计项目):
服务类(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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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06990000 其他文化、体育、娱乐服务 | 城市文旅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及宣传手册设计项目 | 1.呼和浩特城市文旅形象宣传片概念介绍材料; 2.呼和浩特城市文旅形象宣传片5-6分钟成片1条及30-60秒预热片1条; 3.城市视频、图片、音频素材库(分类整理拍摄过程中产生的视频、图片、音频素材 以及按要求拍摄的其他相关素材,按要求输出); 4.以城市形象文旅宣传片内容为基础策划设计城市文旅宣传手册; 5.将城市形象文旅宣传片在央级媒体平台进行发布。 | 1.拍摄制作团队需持有具有相关专业职级资格证书(至少具有导演资格证书或影视制 作工程师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人员证书扫描件); 2.所有视频须用4K及以上数字电影摄影机全程录制,航拍需使用4轴以上无人机吊装4 K及以上摄像设备,视频素材应不低于4K50FPS,RAW或LOG格式,并提供设备对应 的还原LUT,其中LOG素材需10Bit或12Bit色深、4:2:2或4:4:4采样率、帧内编码素 材。输出成片分辨率不低于4K(4096x2160),适配横屏播放; 3.画面校色符合项目主题和基调要求,并兼具艺术性、创新性、设计感与辨识度; 1 4.配音员需具备播音员资质(配音员具有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响应文件中 提供相应人员证书扫描件),配乐为原创编曲或版权音乐,声音和画面需同步,无明 显杂音,无明显失真,无放音过冲、过弱,伴音需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 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配音声与现场声、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5.中英双语字幕,字幕清晰美观,能正确有效地传达信息,字幕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 规范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国家规定的除外)、错别字;字幕的字体、大小、色彩 搭配、摆放位置、停留时间、出入屏方式要与其他要素(画面、解说词、音乐)配合 适当,不能破坏原有画面; 6.后期制作需使用高清无损编辑器,如Final Cut pro、DaVinci resolve等同等级或 以上标准编辑软件,所使用软件均为正版; 7.成片输出格式为MP4和MOV各一版,确保兼容大多数视频播放平台与设备。 8.制作完毕后,须向我局提供拍摄制作期间产生的所有音、影素材资料,用数字硬盘 提供,著作权与使用权归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未经允许不得另做他用,且中 标方中标后需专门签署相关保密协议及著作权、使用权相关协议。 9.供应商应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或其任何 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 。一旦出现侵权,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 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第一版;2025年10月30日前交付最终版。 | 按照标书内要求标准执行 | 1,76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采购人代表)、刘*、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城市文旅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及宣传手册设计项目): 2.6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羊桥北路182号
联系方式:0471-3456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华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45号兴泰御都国际1303室
联系方式:199976147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霞
电话:19997614790
内蒙古华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5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