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补遗通知
一、说明
1.本《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与本《补遗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通知》为准。
二、补遗内容:
1.招标文件P64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一)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1.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
最低配置人数
)
序号
|
岗位
|
上岗证书要求
|
数量
|
其他要求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住建部
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
1
|
|
3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住建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
3
|
|
5
|
监理员
|
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住建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
6
|
|
改为:
序号
|
岗位
|
上岗证书要求
|
数量
|
其他要求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住建部
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
1
|
|
3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住建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
5
|
|
5
|
监理员
|
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住建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
8
|
|
2.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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