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WH100SZ25SG0778
二、项目名称: 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花桥片区雨污分流提升改造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建设规模: 朱桥社区及周边小区排水管网进行提升改造,包含新建排水管网10km(d80~d600 管道),改造排水管网8km(d110~d600管道),同步将现状4座污水处理站增设水泵改为提升泵站;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 ;计划工期: 180个日历天。
2.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
3.合同估算价:34988426.57元 。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如业绩项目为多种类型综合项目,则业绩项目施工合同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须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业绩项目为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均认可。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个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合同金额、项目类型、项目时间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定标备选单位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3)如类似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揽的,则在该业绩中,本项目投标人须为牵头单位,否则不予认可。
(4)若本次投标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等资料放到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由牵头单位递交;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单位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 。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 40 %(其中的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 70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满足以下其中之一即可):
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为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 40 %(其中的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为不少于 70 %);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②投标人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 40 %(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为不少于 70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2)其他要求: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 年 11 月 21 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数智共享系统进入方法1:通过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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