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郭家坝镇长岭滑坡综合防治工程已由鄂自然资函〔2025〕75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秭归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郭家坝镇长岭滑坡综合防治工程位于秭归县郭家坝镇擂鼓台村四组,地理坐标:N30°56′34.5″,E110°41′03″。滑坡位于斜坡中上部,左侧以山脊为界,山脊走向350°,右侧以山脊为界,山脊走向30°,后缘以陡坎为界,前缘以基岩出露为界,主滑方向15°,平均坡度35°,滑坡横宽120m,纵长300m,滑坡体厚度3-15m,面积约4.2×10 4㎡,滑坡为土质滑坡,滑体平均厚度9m,总方量约37.8×104m?。主要建设内容为抗滑桩工程、挡土墙工程、临时工程等。
2.2、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3、履约期限(工期):18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湖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合格等级标准。
2.5、安全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及地方安全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4、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须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各1人,且不得相互兼任。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于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职称证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施工员和质量(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安全员须上传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4)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自2025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因事业单位改制原因,由投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社保的视同投标单位缴纳)(上传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截图证明资料;投标人因事业单位改制未到位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社保在上级主管单位的,须上传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和投标人事业单位改制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上传《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无在施项目的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
3.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施工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0%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同时上传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①中标或成交公告截图;②中标或成交通知书;③施工合同;④初步验收或最终验收鉴定书(意见书));
3.6、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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