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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连云港市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标公告采购包1

连云港市 其他 2025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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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SZC-320700-JSZC-G2025-0056 

二、项目名称:2025年连云港市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连云港孝贤康复养老有限公司91320723MA1YH3MHX1侍庄街道孙荡村东面养老服务中心91.5(均分制)8005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5年连云港市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范围: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拟选择1家供应商,对16-59周岁的智力、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寄宿制托养服务(总数暂定80人,其中失能18人,非失能暂定62人,残疾人类别根据实际招收情况,具体人数以实际托养的人数为准)。人员的招收由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招收条件及审核流程按《连云港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连残发〔2021〕24号)文件执行。供应商需配合连云港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完成托养学员能力评估,根据能力评估结果开展个性化、小班化教学。评估内容参照《连云港市寄宿制托养残疾人能力等级评估规范(试行)》执行。按照“康、养、教、就”一体化服务理念提供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康复服务(康复医疗服务、心理支持),托养服务(护理服务、膳食服务、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教育服务(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生活技能培训、感行认知觉能力训练),就业服务(职业能力测评、职业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推荐就业),社会实践(社会融合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特色课程),购买保险等。经费标准为非失能残疾人1800元/人/月、失能残疾人3300元/人/月, 具体按实际人员入托情况和考核评估结果拨付。残疾人托养期间,每月放假四天(节假日正常放假),重度肢体残疾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放假时间。

服务要求:

1.服务技术要求

(1)须严格遵守托养机构服务规范、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岗位守则、日常工作记录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应符合《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要求,与被托养人及其监护人签订《连云港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协议》,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保障被托养人的饮食起居等日常生活所需,并根据情况,提供必要的康复、医疗、教育、就业、培训等服务。

(2)开展各项服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意外伤害、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须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服务期内,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男生宿舍及女生宿舍每天各不少于一人值班,夜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

(3)宿舍区电费、燃气费由中标人按实支付;设施设备等因中标人监管不力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由中标人自行维修(太阳能主系统、监控设备、门禁、电梯、消防等除外);残疾人托养期间所需床上用品由中标人提供。

(4)因本单位现有托养服务即将到期,为了保障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及良好的工作环境,中标人须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充分了解采购人现有托养服务状况及需求,做好与采购人及采购人现服务机构的交接工作。

2.人员配备要求(岗位配备人员数量必须满足以下最低配备人数要求)

(1)专职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与托养人员比例不低于1:5。(本项目人员配备要求根据暂定人数80人进行配备),招标人提供相应场所和托养服务基本设施设备交予中标人使用和维护;中标人可共享或自行添置基本医疗、康复训练等设施设备。

(2)项目负责人:专职负责人1人,具有1年或以上的相同或类似管理工作经验。

(3)医护人员不少于8名:

①专职医生1名,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医师执照,2年以上执业医师工作经验。

②专职护士1名,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执照,2年以上执业护士工作经验。

③专职护理员不少于6人,持有护理证书或培训证书,男女护理员人数根据托养残疾人性别比例合理配置。

(4)专职康复、文化、体育、手工技能、心理咨询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

①专职康复师不少于2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康复医学相关专业,持有康复医师或康复治疗师或物理治疗师资格证书。

②专职文化培训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专业资格证书,其中不少于1人需具有特殊教育或幼教或中小学教育专业学历(应届生不要求工作经验),非相关专业要求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③专职体育培训人员不少于1人、专职音乐培训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或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④专职手工技能培训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⑤专职心理咨询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职业人才技能证书,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服务时间:2025年8月10日至2026年2月9日(合同约定时间起算)。

服务标准:

依照《连云港市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等相关标准开展工作,其中包含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和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

(一)智力托养服务

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摸底调查服务,康复服务(康复医疗服务、心理支持),托养服务(护理服务、膳食服务、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教育服务(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生活技能培训、感行认知觉能力训练),就业服务(职业能力测评、职业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推荐就业),社会实践(社会融合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特色课程)。

服务要求:须严格遵守托养机构服务规范、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岗位守则、日常工作记录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供应商应符合《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要求,与被托养人及其监护人签订《连云港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协议》,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保障被托养人的饮食起居等日常生活所需,并根据情况,提供必要的康复、医疗、教育、就业、培训等服务。

宿舍区电费、燃气费由供应商按实支付;设施设备等因供应商监管不力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由供应商自行维修(空气能系统、监控设备、门禁、电梯、消防等除外);残疾人托养期间所需床上用品由供应商提供。

服务标准:依照《连云港市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等相关标准开展工作,其中包含但不限于如下服务项目:

1.摸底调查服务

对市区智力残疾人开展一次调研,进一步明确智力残疾人家庭状况及托养需求,名单及调查表由市残联提供。托养期内,对所有托养人员开展一次家庭情况上门走访。

2.康复服务

2.1康复医疗服务

(1)按照康复计划和个人康复方案实施康复治疗和康复训练,并及时进行康复评估。

(2)定期开展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训练方案。

(3)日常生命体征监测,协助托养学员服药。

2.2心理支持

(1)开展有益于身心的心理健康教育。

(2)及时掌握每个残疾人的情绪变化,开展个性化心理疏导;对普遍性问题和极端的个人问题集体研究解决,保持残疾人的自信状态。

(3)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培训。

3.托养服务

3.1护理服务

(1)根据残疾人特点进行分级护理,并用记录卡片标注在显著位置。

(2)为残疾人提供干净的床单被褥,并定期换洗随身衣物。

(3)帮助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穿衣、脱衣;协助残疾人洗澡或擦身,夏季每天至少1次,其他季节每周至少2次;协助残疾人理发,每月1次;协助残疾人洗头,修剪指甲;口腔护理清洁无异味。

(4)协助残疾人进行户外活动,每天至少1小时。

(5)毛巾、洗脸池应经常清洗,便器每天消毒1次。协助残疾人上厕所排便,并及时帮助清洗。

(6)在护理过程中,应尊重残疾人的人格和尊严,特别保护女性残疾人的人身权益不受侵犯。

(7)突发传染性疾病时,应对其他残疾人及时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并对携带传染源残疾人进行隔离、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第一时间带离。

3.2膳食服务

(1)每周制定食谱并上墙公告,做到饮食科学,营养丰富,荤素搭配,粗粮细做,伙食标准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早餐(含有鸡蛋或牛奶,搭配一个炒素菜、一个开味菜,每周应有馒头、包子、油条、花卷、饼、炒饭等,一周不得重复),中餐(主食、一荤二素一汤)、晚餐(主食、一个炒素菜、一个开味菜)。对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托养人员应给予特别照顾,照顾少数民族托养人员的生活饮食习惯。

(2)食堂须保持卫生整洁。

(3)厨师持健康证上岗,厨房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防食物中毒。

3.3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1)保持宿舍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床上整洁卫生,卫生间无异味,地面干净无水渍、灰尘,公共区域无杂物。

(2)功能室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物品无破损,保证正常使用。

(3)每天清扫宿舍和公共区域至少1次,每周消毒灭菌至少1次,并有记录。

(4)及时为托养人员换洗衣物,无污渍。

4.教育服务

4.1文化教育

每周文化课不少于2节,每周音乐课不少于3节,每周生活自理能力培训课不少于4节,每周手工课不少于2节,每节课均不少于30分钟。

4.2体育健身

开展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活动,每周体育课不少于4节,每节课不少于30分钟。

4.3生活技能培训

根据残疾人能力,开展与其相适应的生活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日常生活、自主生活能力。

4.4感行认知觉能力训练

根据残疾人的感觉、知觉、行为能力,开展三大能力个性化能力训练,提升三大能力技能。

5.就业服务

5.1职业能力测评

运用专业的测评方法,对残疾人的职业能力进行测评,为后续开展相关培训和辅助性就业项目提供依据。

5.2职业技能培训

根据残疾人能力,开展与其相适应的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

5.3辅助性就业

负责组织辅助性就业及相应技能培训,并开展辅助性劳动工作,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按劳支付薪酬。

5.4推荐就业

负责开展就业能力评估,对能力好的残疾人推荐就业。

6.社会实践

6.1社会融合活动

联系社会爱心组织或志愿者等社会资源,开展社会融合训练,提升残疾人适应社会环境,提高社会交往能力、接触能力。

6.2社会实践活动

每月不少于1次,外出社会实践不少于4次,帮助残疾人走向社会、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建立新的社会联系,努力营造和睦的大家庭色彩,基本满足残疾人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的需要。

6.3特色课程

每月组织特色课程或活动不少于1次。

7.开展各项服务时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意外伤害、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须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服务期内,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男生宿舍及女生宿舍每天各不少于一人值班,夜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

(二)肢体托养服务条款

服务范围: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人提供摸底调查服务、康复服务(康复医疗服务、心理支持),托养服务(护理服务、膳食服务、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教育服务(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生活技能培训、感行认知觉能力训练),就业服务(职业能力测评、职业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推荐就业),社会实践(社会融合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特色课程)。

服务要求:须严格遵守托养机构服务规范、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岗位守则、日常工作记录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乙方应符合《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要求,与被托养人及其监护人签订《连云港市残疾人集中托养入住协议书》,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保障被托养人的饮食起居等日常生活所需,并根据情况,提供必要的康复、医疗、教育、就业、培训等服务。宿舍区电费、燃气费由供应商按实支付,设施设备等因供应商监管不力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由供应商自行维修(空调、空气能系统、监控设备、门禁、电梯、消防等除外),残疾人托养期间所需床上用品由供应商提供。

服务标准:依照《连云港市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等相关标准开展工作,其中包含但不限于如下服务项目:

1.摸底调查服务

对市区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一次调研,进一步明确重度肢体残疾人家庭状况及托养需求,名单及调查表由市残联提供。托养期内,对所有托养人员开展一次家庭情况上门走访。

2.康复服务

2.1康复医疗服务

(1)按照康复计划和个人康复方案实施康复治疗和康复训练,并及时进行康复评估。

(2)定期开展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训练方案。

(3)日常生命体征监测,协助托养学员服药。

2.2心理支持

(1)开展有益于身心的心理健康教育。

(2)及时掌握每个残疾人的情绪变化,开展个性化心理疏导;对普遍性问题和极端的个人问题集体研究解决,保持残疾人的自信状态。

(3)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培训。

3.托养服务

3.1.护理服务

(1)根据残疾人特点进行分级护理,并用记录卡片标注在显著位置。

(2)为残疾人提供干净的床单被褥,并定期换洗随身衣物。

(3)帮助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穿衣、脱衣;协助残疾人洗澡或擦身,夏季每天至少1次,其他季节每周至少2次;协助残疾人理发,每月1次;协助残疾人洗头,修剪指甲;口腔护理清洁无异味。

(4)协助残疾人进行户外活动,每天至少1小时。

(5)毛巾、洗脸池应经常清洗,便器每天消毒1次。协助残疾人上厕所排便,并及时帮助清洗。

(6)在护理过程中,应尊重残疾人的人格和尊严,特别保护女性残疾人的人身权益不受侵犯。

(7)突发传染性疾病时,应对其他残疾人及时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并对携带传染源残疾人进行隔离、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第一时间带离。

3.2膳食服务

(1)每周制定食谱并上墙公告,做到饮食科学,营养丰富,荤素搭配,粗粮细做,伙食标准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早餐(含有鸡蛋或牛奶,搭配一个炒素菜、一个开味菜,每周应有馒头、包子、油条、花卷、饼、炒饭等,一周不得重复),中餐(主食、一荤二素一汤)、晚餐(主食、一个炒素菜、一个开味菜)。对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托养人员应给予特别照顾,照顾少数民族托养人员的生活饮食习惯。

(2)食堂须保持卫生整洁。

(3)厨师持健康证上岗,厨房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防食物中毒。

3.3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1)保持宿舍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床上整洁卫生,卫生间无异味,地面干净无水渍、灰尘,公共区域无杂物。

(2)功能室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物品无破损,保证正常使用。

(3)每天清扫宿舍和公共区域至少1次,每周消毒灭菌至少1次,并有记录。

(4)及时为托养人员换洗衣物,无污渍。

4.教育服务

4.1文化教育

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有能力的每周文化课不少于2节、音乐课不少于3节、生活自理能力培训课不少于4节、手工课不少于2节,每节课均不少于30分钟。

4.2体育健身

开展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活动,每周体育课不少于4节,每节课不少于30分钟。

4.3生活技能培训

根据肢体残疾人能力,开展与其相适应的生活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日常生活、自主生活能力。

4.4感行认知觉能力训练

根据肢体残疾人的感觉、知觉、行为能力,开展三大能力个性化能力训练,提升三大能力技能。

5.就业服务

5.1职业能力测评

运用专业的测评方法,对残疾人的职业能力进行测评,为后续开展相关培训和辅助性就业项目提供依据。

5.2职业技能培训

根据残疾人能力,开展与其相适应的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

5.3辅助性就业

负责组织辅助性就业及相应技能培训,并开展辅助性劳动工作,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按劳支付薪酬。

5.4推荐就业

负责开展就业能力评估,对能力好的残疾人推荐就业。

6.社会实践

6.1社会融合活动

联系社会爱心组织或志愿者等社会资源,开展社会融合训练,提升残疾人适应社会环境,提高社会交往能力、接触能力。

6.2社会实践活动

每月不少于1次,全年外出社会实践不少于4次,帮助残疾人走向社会、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建立新的社会联系,努力营造和睦的大家庭色彩,基本满足残疾人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的需要。

6.3特色课程

每月组织特色课程或活动不少于1次。

7.开展各项服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意外伤害、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须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服务期内,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男生宿舍及女生宿舍每天各不少于一人值班,夜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厚斌、徐毓兵、陈素琴、徐乙田、李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苏招协〔2022〕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60%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为¥870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绿园路98号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0518-85850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高新区花果山大道11号金鹰国际花园46号楼三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585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8-8585055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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