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联合芳烃装置含铂废重整催化剂回收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CTZ2025-3091)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1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联合芳烃装置含铂废重整催化剂回收处置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需要回收加工的含贵金属废催化剂装填于浩业化工100万吨/年联合芳烃装置再生和反应器系统,废重整催化剂约72吨,废催化剂粉尘量约为8吨(具体数量以实际称重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
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联合芳烃装置HW50类废重整催化剂铂金回收处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证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内包含HW50中251-019-50类危险废物处理资质,保证剩余有效处理能力可满足本次招标数量(废贵金属催化剂约80.0吨)要求。(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盖章的承诺函) 。
3.投标人要保证有能力垫付所需的贵金属数量(铂金222.3kg千克)(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如委托运输的投标人,需提供运输合作协议及承运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每份20t及以上废贵金属催化剂处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对应合同、结算发票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扫描件。
6.财务要求:投标单位须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7.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2份查询截图)。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起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1日8时30分到2025年12月0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01日起至2025年12月08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包,售后不退。
3、现场购买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携带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的盖章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相关承诺函、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信用中国失信查询证明、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到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7室获取招标文件(注:仍需线上注册)。
4、在线购买方式(推荐):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jy.365trade.com.cn/cas/login?sourceId=2&service=jy.365trade.com.cn/wb_bidder/?flag=lngctbr或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材料,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相关承诺函、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信用中国失信查询证明、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格要求的材料,所有材料扫描至一个完整的PDF文件上传)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他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废催化剂运走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2、服务地点:废催化剂交货地点在招标人厂区(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大荒乡后胡村),铂金交货时间及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质量标准:合格。
八、监督部门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企管法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
联系人:王彩霞
电话: 0427-8801051
招标代理公司: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田丽
电话:18040054325
电子邮箱:1509461870@qq.com
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1日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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