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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时间:2025年12月03日
定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
定标委员会成员:张俊起(组长)、刘军、胡玉超、林发文、马明慧
定标方法:“票决法”。
2、核查信息:
(1)中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3)财务状况;
(4)投标文件所列业绩
(5)企业信用信誉查询等。
核查结果:所有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
3、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原阳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原阳县新城区安泰街2号
电话:0373-7585716
4、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或法定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非法定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授权代表应为本单位人员(授权代表应携带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提出投诉的,依法向本项目监督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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