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汕尾市阳光学校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510-441502-04-01-723016 | |||||||
投资项目名称 | 汕尾市阳光学校扩建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汕尾市阳光学校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汕尾市阳光学校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兹云路原梧桐村小学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上级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4914平方米,其中原校舍改造面积为1634平方米;新建建筑地上4层宿舍楼3100平方米,新建宿舍楼首层南侧设食堂、首层北侧设公共卫生间,无地下室,新建门卫室180平方米;外立面围栏改造,拆除旧围墙260米,新建围墙320米;新建大门、室外管线及设施设备采购等配套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内容 |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及该项目施工到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修,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建设工期为20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32680999.28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1.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1.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②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1.3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1.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1.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1.5.2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 1.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1.5.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的后果,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6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1.6.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1.6.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1.7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1.7.1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专职安全人员不少于 2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证)》(投标人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备注:本项目的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 1.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1.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1.8.4 投标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注:上述信誉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 预审/招标 文件的方 式 | 下载资格预审/ 招 标 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ggzy%EF%BC%89%3C/p%3E%3C/td%3E%3C/tr%3E%3Ctr%3E%3Ctd width="107">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开始 时间 | 2026年1月1日00时00分 | 获取资格 预审/招标 文件截止 时间 | 2026年1月22日10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 | 2026年1月22日10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栏目内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栏目,按照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办理。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22日10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层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型开标室K204D100(318)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EF%BC%89%3C/p%3E%3Cp%3E%E6%B1%95%E5%B0%B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EF%BC%89%3C/p%3E%3C/td%3E%3C/tr%3E%3Ctr%3E%3Ctd width="142"> 招标人 | 汕尾市城区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汕尾市城区通港路区直属机关办公大楼703 | ||||
招标人联系人 | 孙晓锋 | 联系电话 | 0660-320332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众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03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玉贤 | 联系电话 | 0660-3488568 | |||||
招标监督机构 | 汕尾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0-339299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未在线上准时参与开标,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2、投标人可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login%EF%BC%89%E2%80%9C%E9%80%89%E6%8B%A9%E5%BB%BA%E8%AE%BE%E5%B7%A5%E7%A8%8B%E4%BA%A4%E6%98%93%E2%80%9D%E2%86%92%E2%80%9C%E9%80%89%E6%8B%A9%E5%BC%80%E6%A0%87%E8%AF%84%E6%A0%87%E8%8F%9C%E5%8D%95%E2%80%9D%E2%86%92%E2%80%9C%E9%80%89%E6%8B%A9%E5%BC%80%E6%A0%87%E8%AF%84%E6%A0%87%E5%AD%90%E8%8F%9C%E5%8D%95%E2%80%9D%E2%86%92%E6%89%BE%E5%88%B0%E5%AF%B9%E5%BA%94%E9%A1%B9%E7%9B%AE%EF%BC%8C%E7%82%B9%E5%87%BB%E2%80%9C%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2%80%9D%E6%9F%A5%E7%9C%8B%E9%A1%B9%E7%9B%AE%E5%BC%80%E6%A0%87%E8%BF%87%E7%A8%8B%E3%80%82%3C/p%3E%3Cp%3E3%E3%80%81%E5%BC%80%E6%A0%87%E8%BF%87%E7%A8%8B%E4%B8%AD%E5%A6%82%E6%9C%89%E5%BC%82%E8%AE%AE%EF%BC%8C%E5%9C%A8%E5%BC%82%E8%AE%AE%E9%98%B6%E6%AE%B5%EF%BC%8C%E7%82%B9%E5%87%BB%E2%80%9C%E6%8F%90%E5%87%BA%E5%BC%82%E8%AE%AE%E2%80%9D%EF%BC%8C%E5%A6%82%E6%97%A0%E5%BC%82%E8%AE%AE%EF%BC%8C%E7%82%B9%E5%87%BB%E2%80%9C%E5%BC%80%E6%A0%87%E7%A1%AE%E8%AE%A4%E2%80%9D%EF%BC%8C%E5%BC%82%E8%AE%AE%E6%97%B6%E9%97%B4%E7%BB%93%E6%9D%9F%E6%9C%AA%E7%82%B9%E5%87%BB%E2%80%9C%E5%BC%80%E6%A0%87%E7%A1%AE%E8%AE%A4%E2%80%9D%E5%92%8C%E6%9C%AA%E7%82%B9%E5%87%BB%E2%80%9C%E6%8F%90%E5%87%BA%E5%BC%82%E8%AE%AE%E2%80%9D%EF%BC%8C%E8%A7%86%E4%B8%BA%E9%BB%98%E8%AE%A4%E5%BC%80%E6%A0%87%E7%BB%93%E6%9E%9C%E3%80%82%3C/p%3E%3Cp%3E4%E3%80%81%E5%BB%BA%E8%AE%AE%E5%90%84%E6%8A%95%E6%A0%87%E4%BA%BA%E4%BD%BF%E7%94%A8360%E6%B5%8F%E8%A7%88%E5%99%A8%E6%9E%81%E9%80%9F%E6%A8%A1%E5%BC%8F%E5%92%8C%E8%B0%B7%E6%AD%8C%E6%B5%8F%E8%A7%88%E5%99%A8%E8%A7%82%E7%9C%8B%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3%80%82%3C/p%3E%3Cp%3E5%E3%80%81%E7%AD%94%E7%96%91%E6%97%B6%E9%97%B4%EF%BC%9A%E6%8A%95%E6%A0%87%E4%BA%BA%E6%88%96%E8%80%85%E5%85%B6%E4%BB%96%E5%88%A9%E5%AE%B3%E5%85%B3%E7%B3%BB%E4%BA%BA%E5%AF%B9%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6%9C%89%E5%BC%82%E8%AE%AE%E7%9A%84%EF%BC%8C%E5%BA%94%E5%BD%93%E5%9C%A8%E6%8A%95%E6%A0%87%E6%88%AA%E6%AD%A2 10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6、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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