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孵化器创业空间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东区
一、招标条件
沈阳市大东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孵化器创业空间升级改造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3269691.93元,招标人为沈阳市大东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范围:沈阳市大东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孵化器创业空间升级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沈阳市大东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孵化器创业空间升级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沈阳市大东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孵化器创业空间升级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7日08时30分至2025年07月23日16时00分;
2、获取方法:网上购买
3、网上购买方式:投标人将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ngcxmzb@163.com);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2个工作日内向报名资料合格的投标人发送报名表。投标人填写报名表并支付标书费后,将标书费汇款凭证+word版本报名表回传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视为报名成功。标书费以电汇或网银的形式交纳。开户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账号:06135601040003330。未按上述流程提供报名材料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内容。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7日14:00时;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第六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7日14:00时;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第六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他
1、招标范围:沈阳市大东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孵化器创业空间升级改造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计划工期:2个月。(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投标单位以基本账户转账方式递交。
八、监督部门
沈阳市大东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九、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沈阳市大东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
联系人:曹大禹
电话: 024-28902925
招标代理公司: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赵锦飞
电 话 :024-23381114
电子邮箱:lngcxmzb@163.com
单位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06135601040003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