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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西区信号类及标志类设施应急抢险、日常维修维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 2026年11月06日
招标编号
JH26-210106-00280
采购单位
沈阳市铁西区城市建设局
联系人
柴*
联系电话
024-********

公告要点

铁西区信号类及标志类设施应急抢险、日常维修维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撰写单位: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11-06项目概况铁西区信号类及标志类设施应急抢险、日常维修维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6-00280 项目名称:铁西区信号类及标志类设施应急抢险、日常维修维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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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西区信号类及标志类设施应急抢险、日常维修维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11-06
项目概况

铁西区信号类及标志类设施应急抢险、日常维修维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6-00280
项目名称:铁西区信号类及标志类设施应急抢险、日常维修维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40201.86
最高限价(元):2240201.86
采购需求:查看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

铁西区信号类及标志类设施应急抢险、日常维修维护工程

★(2)履约期限:

工期不超过365日历日

★(3)履约地点:

铁西区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

以中标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作为中标单价,根据中标单价以及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以财政部门最终审计为准。付款时间为经结算审计后,以铁西区财政局最新规定为准。

★(5)采购内容:

01包-日常维修维护、特殊天气及其他不确定情况下的应急抢险包括:铁西区区域内日常维修维护检修和人工服务,各类标志牌和大杆的拆除运输工作,信号灯的衬边、端子、聚碳酸酯背罩等部件的安装调试,信号机内部主控板、灯组控制板、电源板等维修,临时信号灯摆放等工作。

02包-新增交通设施建设包括:铁西区区域内多种规格的指路/分道标志牌、限速/禁行等标志牌的采购、制作加工、安装等工作,以及不同规格标志杆(含基础)的杆件采购、加工、运输、安装及基础土方施工等工作,普通型信号灯、机动车信号灯、行人信号灯等的安装调试工作。

★(6)质量保证期:

维修维护6个月,标志牌 12个月,信号类24个月

★(7)报价方式:

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综合单价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任何费用。

★(8)合同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9)服务要求:

1.为了尽最大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规范通行秩序,根据区交警大队提报、我局日常巡视及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反馈,为确保区内信号类及标志类设施的完好率、保证即报即修,对区内北一路至南八路现有信号类及标志类设施进行日常维修维护,以及特殊天气及其他不确定情况下的应急抢险。

2. 供应商在应急抢险、日常维修维护过程中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周边区域的安全,若引发安全事故,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 应急抢险、日常维修维护工作必须按照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执行;对国家规范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4. 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尺寸、构造及制作,必须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17)》和公路工程有关技术标准。(如该标准规范有最新版本应以最新版本为准)

5.标志面板应符合《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2016)》的有关规定。(如该标准规范有最新版本应以最新版本为准)

6.标志表面的反光膜的性能符合《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18833-2012)》的规定。(如该标准规范有最新版本应以最新版本为准)

7.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工程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8.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自行投保施工人员的人身事故险,该保险应不属于储蓄类返本险,承包人应于合同签订起10日内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

★(10)验收标准及方法

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

★(11)对施工企业的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的维修人员保证每天 24 小时联络畅通(节假日要求相同)在早高峰(6:30-8:30)及晚高峰(16:30-18:30)时段必须保证2名施工人员在本施工责任区内巡逻,发现故障点位或者接到故障点位通知20分钟以内必须赶到现场,发现一次迟到或者联系不到任何一名维修人员提出严重警告一次,累计三次则采购人有权解除交通设施日常维修维护工程施工合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点位修复完毕后必须第一时间通知采购人,以便进行验收和备案。

2.中标单位进行施工、日常维修维护工程及巡视现场期间必须至少同时配备两名工人,一台升降车,一台移动式临时信号灯,500米以上信号电缆线,一台信号机,维修维护常备物品。

3.本项目如结算金额超过本项目中标金额,采购人仅支付至中标金额,如结算价格未超过中标金额支付金额以结算金额为准。

4.如遇特殊情况发生清单之外的项目,单价按现行定额或政府指导价,供应商应据实完整的提供相关增项材料及相关证明资料做为结算审核依据,但具体结算金额仍以财政部门最终审计为准。

5.中标供应商须做好现场全流程施工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照片、现场影像,未做好施工记录可能导致的结算不予认定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6.中标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人明确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以任何非主观理由拒不完成,如发生上述情况采购人可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违约处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43489.3
最高限价(元):543489.3
采购需求:查看

(1)项目名称:

铁西区信号类及标志类设施应急抢险、日常维修维护工程

★(2)履约期限:

工期不超过365日历日

★(3)履约地点:

铁西区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

以中标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作为中标单价,根据中标单价以及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以财政部门最终审计为准。付款时间为经结算审计后,以铁西区财政局最新规定为准。

★(5)采购内容:

01包-日常维修维护、特殊天气及其他不确定情况下的应急抢险包括:铁西区区域内日常维修维护检修和人工服务,各类标志牌和大杆的拆除运输工作,信号灯的衬边、端子、聚碳酸酯背罩等部件的安装调试,信号机内部主控板、灯组控制板、电源板等维修,临时信号灯摆放等工作。

02包-新增交通设施建设包括:铁西区区域内多种规格的指路/分道标志牌、限速/禁行等标志牌的采购、制作加工、安装等工作,以及不同规格标志杆(含基础)的杆件采购、加工、运输、安装及基础土方施工等工作,普通型信号灯、机动车信号灯、行人信号灯等的安装调试工作。

★(6)质量保证期:

维修维护6个月,标志牌 12个月,信号类24个月

★(7)报价方式:

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综合单价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任何费用。

★(8)合同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9)服务要求:

1.为了尽最大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规范通行秩序,根据区交警大队提报、我局日常巡视及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反馈,为确保区内信号类及标志类设施的完好率、保证即报即修,对区内北一路至南八路现有信号类及标志类设施进行日常维修维护,以及特殊天气及其他不确定情况下的应急抢险。

2. 供应商在应急抢险、日常维修维护过程中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周边区域的安全,若引发安全事故,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 应急抢险、日常维修维护工作必须按照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执行;对国家规范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4. 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尺寸、构造及制作,必须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17)》和公路工程有关技术标准。(如该标准规范有最新版本应以最新版本为准)

5.标志面板应符合《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2016)》的有关规定。(如该标准规范有最新版本应以最新版本为准)

6.标志表面的反光膜的性能符合《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18833-2012)》的规定。(如该标准规范有最新版本应以最新版本为准)

7.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工程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8.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自行投保施工人员的人身事故险,该保险应不属于储蓄类返本险,承包人应于合同签订起10日内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

★(10)验收标准及方法

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

★(11)对施工企业的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的维修人员保证每天 24 小时联络畅通(节假日要求相同)在早高峰(6:30-8:30)及晚高峰(16:30-18:30)时段必须保证2名施工人员在本施工责任区内巡逻,发现故障点位或者接到故障点位通知20分钟以内必须赶到现场,发现一次迟到或者联系不到任何一名维修人员提出严重警告一次,累计三次则采购人有权解除交通设施日常维修维护工程施工合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点位修复完毕后必须第一时间通知采购人,以便进行验收和备案。

2.中标单位进行施工、日常维修维护工程及巡视现场期间必须至少同时配备两名工人,一台升降车,一台移动式临时信号灯,500米以上信号电缆线,一台信号机,维修维护常备物品。

3.本项目如结算金额超过本项目中标金额,采购人仅支付至中标金额,如结算价格未超过中标金额支付金额以结算金额为准。

4.如遇特殊情况发生清单之外的项目,单价按现行定额或政府指导价,供应商应据实完整的提供相关增项材料及相关证明资料做为结算审核依据,但具体结算金额仍以财政部门最终审计为准。

5.中标供应商须做好现场全流程施工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照片、现场影像,未做好施工记录可能导致的结算不予认定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6.中标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人明确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以任何非主观理由拒不完成,如发生上述情况采购人可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违约处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6日23时59分至2026年11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在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现场递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本项目共计划分2个包组,供应商可对2个包组发起响应,2个包组可兼投兼中。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铁西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西路重工北街37号
联系方式:024-25879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5
联系方式:024-31209498
邮箱地址:lnysyzbglb@[链接]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54106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盼、韩月
电  话:024-3120949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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