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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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180,720.5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有限数量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天等县华隆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的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更正。本更正公告(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天等县华隆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E4514002886003521001) 二、更正事项及内容 (一)更正内容 本项目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第二十六条关于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涉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要求的评分项作如下更正: 更正事项一: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满分15分) 原基本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C证,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 更正后基本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C证,【且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须至少有1名持有机械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1证),C3证不能替代C1证】,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 更正事项二:其他主要人员(10分) 原基本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C证,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 更正后基本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C证,【且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须至少有1名持有机械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1证),C3证不能替代C1证】,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 (二)投标截止时间顺延 因本次更正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相应顺延: 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9时30分 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6日9时30分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下载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并按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三、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及电话: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71-3521287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签名) 2026年9月30日 |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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