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DY202507ZCCS0004
项目名称:
沽源县行政机关集中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877261.53
最高限价:
3877261.53
采购需求:
沽源县行政机关集中办公楼的防水及换窗工程、室外雨水工程、充电桩配电工程、绿化景观及照明配电系统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09月20日前完工,2025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及审计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04日至
2025年08月08日,
9:00-12:00-12: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14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沽源分中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14日09点15分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14日09点15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沽源分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⑵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按照采购代理协议支付。
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执行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6)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中标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合作银行联系贷款。张家口银行沽源县支行业务科电话0313-5827963,业务主管韩静。
(7)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
(8)磋商质疑联系方式:沽源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沽源县平定堡镇桥西大街,联系方式:闫柯杰 0313-5812232。张家口达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区柳川河东路26号院8号楼3单元3-301 联系方式:保琳杰0313-2015238。
(9)磋商投诉联系方式:沽源县财政局采购办,沽源县平定堡镇桥西路393号,电话0313-5828015
(10)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沽源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沽源县平定堡镇桥西大街
联系方式:
闫柯杰
0313-5812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张家口达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口市宣化区柳川河东路26号院8号楼3单元3-301
联系方式:
保琳杰
0313-2015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保琳杰
电 话:
0313-2015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