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0亿元商业不动产抵押支提供证券主承销商计划管理人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AZB-2025ZCWO240)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0亿元商业不动产抵押支提供证券主承销 商(计划管理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0亿元商业不动产抵押支提供证券主 承销商(计划管理人)采购。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最终以实际审批发行规模为准)。发行期限:不超过18年(3+3+3+3+3+3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0亿元商业不动产抵押支提供证券主承销商(计划管理人)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0亿元商业不动产抵押支提供证券主承销商(计划管理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 范围内);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投标人为主承销商须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9.近三年承销人及本项目服务人员在承销过程中,没有因内幕交易、侵害客户利益、工作严重失误受到起诉或行政处分;
10.同一金融机构及其控股的分支机构仅允许一家机构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若出现两 家及两家以上属于同一系统的金融机构参与报名时,则由其内部协商只确认一家,若至投标 截止时间未完成协商,该机构本次投标资格作废;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总数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主承销商。若联合体 成员互为母子公司关系或同一金融集团下属公司,且分别拥有证券承销资质、证券资产管理 资质的情况不受第10条约束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网上获取。(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需要的资料:
(1)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 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网上获取请提供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同扫描后传至邮箱。售价:人民币150元/份(含编制费、打印装订费等)。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 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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