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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信阳市中心医院羊山院区、浉河院区、淮滨院区织物洗涤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 )”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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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5-85 |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羊山院区、浉河院区、淮滨院区织物洗涤服务外包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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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采购内容:信阳市中心医院羊山院区、浉河院区、淮滨院区织物洗涤服务外包及织物租赁,具体服务标准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甲方对乙方上一年度服务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的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续签合同的权利。 5.3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且达到合格标准。 5.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5 服务地点:信阳市中心医院羊山院区、浉河院区、淮滨院区。 备注:本项目无法准确预估年度用量,无年度控制价总金额。以预算单价作为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因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设置只有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且必须填写具体金额,上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预估金额,与合同签订金额无关。供应商报价时应为各品类单价数合计数,特此说明,报价超过参数部分单项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响应处理。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 三 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其他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应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具体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避免采购人核验错误,建议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2、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12个月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12个月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2月11日 至 2025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 )”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 |||||||||||
| 3.方式:投标企业首先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供应商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AI机器人开标虚拟五厅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AI机器人开标虚拟五厅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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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EF%BC%8C%E4%BE%9B%E5%BA%94%E5%95%86%E6%97%A0%E9%9C%80%E5%AF%84%E9%80%81%E5%92%8C%E9%80%92%E4%BA%A4%E9%9D%9E%E5%8A%A0%E5%AF%86%E7%9A%8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7%8E%B0%E5%9C%BA%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8%BE%BE%E7%8E%B0%E5%9C%BA%E6%8F%90%E4%BA%A4%E5%8E%9F%E4%BB%B6%E8%B5%84%E6%96%99%E3%80%82%3Cp%3E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100000.00元。 6、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6-6699188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 | |||||||||||
| 地址:信阳市四一路1号 | |||||||||||
| 联系人:徐先生 | |||||||||||
| 联系方式:13939704185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明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信阳市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26楼 | |||||||||||
| 联系人:楚潇杰 | |||||||||||
| 联系方式:18737693532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楚潇杰 | |||||||||||
| 联系方式:187376935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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