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林山乡山药全产业链项目-菖蒲村山药加工厂(二期)智慧车间及培训系统采购(非政府采购)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5月06日,每日8:30 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浙江天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化县临湖路东方广场A座406、407室)处领取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 月06 日09:30 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ZJTJKH2025-02-02
2.项目名称:林山乡山药全产业链项目-菖蒲村山药加工厂(二期)智慧车间及培训系统采购(非政府采购)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9.0764万元
4.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林山乡山药全产业链项目-菖蒲村山药加工厂(二期)智慧车间及培训系统采购(非政府采购) | 1 | 批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5.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按要求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检测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并配合现场施工进度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请于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5月06日,每日8:30 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浙江天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化县临湖路东方广场A座406、407室)处领取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四、现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递交)
1、投标人应委托1名投标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
接收文件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楼五楼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 月06 日09:30 时(北京时间);
2、请各投标人在递交完投标文件后,立即离场。投标人应服从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代理机构现场管理。
3、为避免人群聚集,请投标人务必做好风险评估,建议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现场。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 月06 日09:30 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 月06 日09:3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开化县凤凰南路2号5楼)
项目采用钉钉直播“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提前下载“钉钉”app,并安装注册。投标人代表可通过搜索群号115205007250加入项目钉钉直播群,观看现场直播。每个投标人仅限投标代表加入钉钉直播群,投标代表申请加入时需进行身份验证,注明“公司名称+投标代表名字”,否则验证不通过。
若因网络或操作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直播或直播有缺陷的,将在项目结束后将开标现场音视频录像分享至钉钉直播群,供投标人回放。
因采用钉钉直播“不见面”方式开标,建议投标人安排一名能熟练使用“钉钉”APP或有较高网络操作能力的投标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八、注意事项:
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其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5、质疑和投诉相关规定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令)。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化县林山乡菖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开化县林山乡菖蒲村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13757018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开化县临湖路东方广场A幢406、407室
联系人:汪晓琳
联系方式:0570-6010879
开化县林山乡菖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天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