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天湖山林场2026-2028年湿地松采脂经营权网络竞价公告
泰和县天湖山林场2026-2028年湿地松采脂经营权项目定于2025年12月16日上午10:00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举行网络竞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竞拍标的及起始价(设保留价)(祥见小班调查一览表)
1号标的百记分场苑前、王山、樟塘、湾溪、雁门工区涉及小班面积16890亩、采脂面积15595亩、采脂株数140294株,起拍价2525292元,竞买保证金:480016 元。(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2月 16 日10:00)
2号标的上圯分场沔口、回龙工区涉及小班面积5366亩、采脂面积4525亩、采脂株数26580株,起拍价398700元,竞买保证金: 75016元。(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2月 16日10:30)
3号标的石溪分场村前、中舍、录竹工区涉及小班面积7687亩、采脂面积6566亩、采脂株数67224株,起拍价1015560元,竞买保证金:160016 元。(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2月 16日11:00)
4号标的石溪分场村前、分水垇、沙村工区涉及小班面积8819亩、采脂面积6867亩、采脂株数67177株,起拍价1048275元,竞买保证金:180016元。(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2月 16日11:30)
三、电子竞价方式转让,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5000元,自由报价时长10分钟,延时周期120秒。
四、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五、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17时止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17时止
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七、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林权流入方”,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银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 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服务热线)
八、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竞拍之前,自行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面积、权属、产脂量和四至界址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2、标的山场面积及设计株数等数据仅供参考,以实际面积和采脂株数为准。不论山场实际采脂株数多少及树龄状况如何,不增减成交价款。
3、本场拍卖按总价竞拍,起拍价及成交价均不含生产、销售、运输、林区公路的修建、办证等环节中的所有税收和一切费用。
4、拍卖成交后,中标人采脂必须接受天湖山林场的检查和监督,严格参照采脂设计要求和《江西省松脂采集技术规程》进行作业,如因中标人未按作业设计要求及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致使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相应损失。
5、采脂割面:一树一个割面,割面长度为25厘米。
6、采脂沟:中沟长25-30厘米,深0.5-0.8厘米,宽1-1.5厘米,侧沟宽0.1-0.2厘米。深小于0.5厘米。
7、湿地松胸径16厘米以下严禁采割。
8、中标人聘请的采脂工必须经过采脂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山采割,否则,委托方有权要求中标人停止生产作业,待培训合格后再恢复生产作业。
9、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标的山场视为委托方已移交中标人,中标人必须加强人员管理,做好遵规守法、安全生产等日常教育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如发生人身意外安全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 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0、其他条款按《湿地松采脂经营权转让合同》执行。
11、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竞价活动结束后,出账人凭身份证明和转账单据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才能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
12、竞买人在竞价开始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13、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自2025年12月16日上午10:00时开始。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12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阶梯为5000元/次或其整数倍。
14、产权交易服务费:
①竞得人在竞拍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至以下账户(若竞得人违约,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将从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户 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
开户行:江西银行吉安泰和支行
账 号:796900142200011。
凭银行缴款或转账凭证,到泰和县市民之家5楼505开票。
②交易服务费标准:依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的收费标准,并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赣字〔2016〕22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竞价成交后,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下部分按1.4625%。(如本场交易按该计算方法计算产权交易服务费低于900元的,按900元收取)
15、竞拍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江西旭帝拍卖有限公司按成交价的1%向买受人收取佣金,不足600元按600元收取。
16、成交后,①竞得人应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五个工作日)满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及成交款5%的履约金到出让方指定账户,并签订《湿地松采脂经营权转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和拒付或拖延支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归出让方,且出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将该标的再行竞拍,如再行竞拍成交价达不到原成交价的,由原竞得人补足差额。
若竞得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签订《湿地松采脂经营权转让合同》,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7、竞得人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湿地松采脂经营权转让合同》后,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凭出让方出具的《买受人竞买保证金退款意见表》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买未成交者,凭出让方出具的《非买受人竞买保证金退款意见表》在成交结束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特别提示: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
18、本项目标的情况介绍均由林权单位提供,可能与实际存在差异,仅供竞买人参考,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服务热线)
2、泰和县天湖山林场: 刘先生18107966528
3、江西旭帝拍卖有限公司: 黄先生18170656898
江西旭帝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日
竞 价 须 知
一、标的概况: (设保留价) (祥见小班调查一览表)
1号标的百记分场苑前、王山、樟塘、湾溪、雁门工区涉及小班面积16890亩、采脂面积15595亩、采脂株数140294株,起拍价2525292元,竞买保证金:480016 元。(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2月 16 日10:00)
2号标的上圯分场沔口、回龙工区涉及小班面积5366亩、采脂面积4525亩、采脂株数26580株,起拍价398700元,竞买保证金: 75016元。(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2月 16日10:30)
3号标的石溪分场村前、中舍、录竹工区涉及小班面积7687亩、采脂面积6566亩、采脂株数67224株,起拍价1015560元,竞买保证金:160016 元。(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2月 16日11:00)
4号标的石溪分场村前、分水垇、沙村工区涉及小班面积8819亩、采脂面积6867亩、采脂株数67177株,起拍价1048275元,竞买保证金:180016元。(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2月 16日11:30)
二、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自2025年12月16日上午10:00时开始。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12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阶梯为5000元/次或其整数倍。
三、竞买人的权利和义务
1、标的山场面积及设计株数等数据仅供参考,以实际面积和采脂株数为准。不论山场实际采脂株数多少及树龄状况如何,不增减成交价款。
2、竞拍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天签订《竞买成交确认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3、佣金:竞拍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江西旭帝拍卖有限公司按成交价的1%向买受人收取佣金,不足600元按600元收取。拍卖佣金缴入账户:
户 名:江西旭帝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月湖支行
账号: 36050166015300001534
4、产权交易服务费:
①竞得人在竞拍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至以下账户(若竞得人违约,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将从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
开户行:江西银行吉安泰和支行
账号:796900142200011。
凭银行缴款或转账凭证,到泰和县市民之家5楼505开票。
②交易服务费标准:依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的收费标准,并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赣字〔2016〕22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竞价成交后,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下部分按1.4625%。(如本场交易按该计算方法计算产权交易服务费低于900元的,按900元收取)
5、本次拍卖按总价竞拍,起拍价及成交价均不含生产、销售、运输、林区公路的修建、办证等环节中的所有税收和一切费用。
6、拍卖成交后,中标人采脂必须接受天湖山林场的检查和监督,严格参照采脂设计要求和《江西省松脂采集技术规程》进行作业,如因中标人未按作业设计要求及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致使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相应损失。
7、采脂割面:一树一个割面,割面长度为25厘米。
8、采脂沟:中沟长25-30厘米,深0.5-0.8厘米,宽1-1.5厘米,侧沟宽0.1-0.2厘米。深小于0.5厘米。
9、湿地松胸径16厘米以下严禁采割。
10、中标人聘请的采脂工必须经过采脂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山采割,否则,委托方有权要求中标人停止生产作业,待培训合格后再恢复生产作业。
1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标的山场视为委托方已移交中标人,中标人必须加强人员管理,做好遵规守法、安全生产等日常教育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如发生人身意外安全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 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2、其他条款按《湿地松采脂经权转让合同》执行。
13、竞拍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将拍卖标的再次拍卖,原买受人应向本公司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原买受人和委托人应向本公司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成交价不到原成交价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委托人、拍卖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14、若因竞得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后果自负,与代理机构和鉴证方无关。
四、其他事项
1、本《竞价须知》与《竞买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2、本须知如有未尽事宜,按《拍卖法》、《江西省森林转让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江西旭帝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日
湿地松采脂经营权转让合同
甲方:泰和县天湖山林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竞价的交易项目编号为
No: LQ360826202512020采脂经营权,由乙方中买成交,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签订如下合同。
—、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座落在天湖山林场 分场 工区 山场,设计小班面积 亩.采脂面积 亩,设计湿地松采脂株数合计 株。
2、标的界址以采脂作业设计图和甲方现场带界指定为准,各小班面积及可采脂株数详见 《松林采脂作业设计书》,数据仅供参考。转让的湿地松只限于采脂,不得有乱砍乱伐行为的发生。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2026----2028年三年采脂经营权,截止日期:2028 年12 月 31日。
三、转让款、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竞拍成交价为人民币 。成交价不含生产、销售、运输、林区公路的修建、办证等环节中的一切税费,所有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须交纳成交款 5%的履约金 ,确保依规采脂,合同到期按时交还采脂山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金。
3、成交款文付方式: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清成交款
及履约金。
4、若乙方未按时付清成交款和履约金,没收其所缴纳的竞买
保证金,并由甲方另行组织拍卖。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山场移交后,由乙方负责管理,甲方有权对采脂山场的作业
状況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采脂作业进行现场制止。
(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采脂山场四址界址确认,防止越
界采脂,同时向己方做好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宣导,并对高压线路等特殊作业环境进行交底工作。
2、采脂山场如存在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理妥。生产过程中
产生的其它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对中标山场享有采脂权和采脂收益权。
(二)义务
1、乙方生产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严格参照采脂设计要求和《江西省松脂采集技术规程》 进行作业,要求采割的湿地松胸高直径(距地面垂直距离1.3米处)必须过到 14cm 以上,采割面不得超过45%,另外采割面中间要预留水径柱及割年营养带,防止风雪压倒采脂湿地松,乙方应禁止挂双包,禁止使用劣质增脂剂,防止松木枯死等等,如因乙方未按作业设计要求及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过度致使林木受到毁坏,应按甲方要求赔偿相应 5-10 倍的损失。
2、乙方采工必须经过采脂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山采割,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生产作业,待培训合格后再恢复生产作业。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标的山场视为甲方已移交乙方,乙方必须加强人员管理,做好遵规守法、 安全生产等日常教育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如发生人身意外安全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4、非权属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采脂区的验收和移交
1、采脂生产作业结束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组织人
見按采脂作业相关要求和技术操作规程对山场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将视情节严重扣除相应履约金。
2、乙方在采期期满移交时应保证甲方山场林木林相的完好。
七、其它约定事项
1、在生产过程中修路费用、占用个人林地、田、土及损害青
苗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后所修道路无偿交给甲方,道路使用权归甲方。
2、乙方必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禁止作业人员在林区吸烟等野外用火,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的采脂经营权原则上不允许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己方负责。如果乙方确有需要,可向甲方申请许可,但是所有合同约定条款只限乙方对
甲方负责。
4、在采脂期限内,不论山场实际采脂株数多少、树齡老化等,均不增减成交价款,包括如遇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或盗伐造成的株数减少等情况。生产经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即行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守约方有
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务做帐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监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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