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贵阳市观山湖区教育局
项目名称:观山湖区第十三幼儿园园舍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观山湖区第十三幼儿园园舍租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20982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观山湖区第十三幼儿园园舍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420982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观山湖区第十三幼儿园位于观山湖区会展城B区,自2017年9月转型为公办园,稳定运营至今,主要为辖区3至6岁幼儿提供保育与教育的学前教育服务。现办学场所建筑面积为4034.97平方米,前期由房开企业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及公办园办园标准完成专业化装修改造,包括:幼儿活动室及午休室装修、功能室布置、户外活动场地硬化及安全围网、大型游乐设施安装、幼儿专用厨房设备配置、消防设施、强弱电网络及安防监控系统专项铺设等设施设备建设。上述装修及设备与房屋主体紧密结合,已形成本园专用固定资产,现有房屋建筑结构经多年办学使用已完全适配该园现有的教学设备及保教业务流程。该房屋的使用权归属于贵州金锦瑞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周边无同等面积、同等区位且已按幼儿园标准完成专用装修、消防改造等验收合格的替代房源。一、辖区房源摸排情况为论证本项目供应商的唯一性,现就辖区范围内可租赁房屋资源摸排情况说明如下:按照公办园办园条件要求,对辖区内可供租赁的房屋资源逐一核查以下条件:一是建筑面积条件,需具备与本园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建筑面积规模,能够满足辖区适龄幼儿保育教育需要;二是区位条件,需位于会展城B区及周边适龄幼儿集中居住区域,便于幼儿就近入园;三是装修配置条件,需已按《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及公办园办园标准完成专业化装修和专项配置,包括幼儿活动室及午休室、功能室、户外活动场地、幼儿专用厨房、消防设施、强弱电网络及安防监控系统等,并通过消防验收;四是产权及出租条件,需产权权属清晰、存在合法出租主体,且出租方能够按照公办园办园要求长期稳定出租。经逐项核查比对,辖区内无可同时满足上述全部条件的替代房源,不存在能够提供同等条件办学场所的其他供应商(出租主体)。二、现有场所的不可替代性(一)区位唯一。本园位于观山湖区会展城B区内,地处辖区适龄幼儿集中居住的核心区域,服务对象为辖区3至6岁适龄幼儿及其家长,场所位置直接决定幼儿入园的交通时间与成本、家长接送的安全性与便利性。会展城B区及周边片区适龄幼儿均可在合理半径内就近入园,入园便利度最优;若选址其他位置,将显著增加适龄幼儿入园距离和家长接送负担,部分幼儿将无法实现就近入园。(二)功能唯一。现有场所的功能配置从面积、设施、安全资质三个层面与保教业务需求深度匹配,更换场所难以复刻,具体如下:①面积配套。本园办学场所建筑面积为4034.97平方米,与在园幼儿规模和保教业务实际需求高度吻合,幼儿活动室及午休室、功能室、户外活动场地等各功能区面积均按业务量和峰值承载能力核定配置,既无面积闲置浪费,也无面积不足之虞。若更换场所,须按同等面积标准重新配建,辖区内无现成场所能提供同等面积规模与功能构成的组合。②设施配套。本园前期已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及公办园办园标准完成专业化装修改造,幼儿活动室及午休室装修、功能室布置、户外活动场地硬化及安全围网、大型游乐设施安装、幼儿专用厨房设备配置、消防设施、强弱电网络及安防监控系统专项铺设等设施设备与房屋主体紧密结合,已形成本园专用固定资产,并已完全适配现有教学设备及保教业务流程。该等专用配置贴合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安全要求,其他场所难以在短期内通过简单改造达到同等水平。③安全及资质配套。本园已完成消防验收、食品经营许可等办学必备专项验收和资质办理,卫生保健、安全防护等配套设施均已按公办园标准配置并投入使用;如更换场所,须重新办理消防验收、食品经营许可复核、办园资质地址变更等全部专项验收和资质变更手续,审批周期长、不确定性高,且过渡期内幼儿安全保障、卫生保健等环节存在断档风险。(三)产权权属唯一。该房屋使用权唯一归属贵州金锦瑞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由该公司作为唯一合法出租主体对该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等相应权利,本园无法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权属同源、状态同等的房屋及对应出租主体,本项目只能向该唯一产权出租方实施租赁采购。本园为公办性质的学前教育机构,承担着辖区幼儿保育教育:开展一日生活照料、游戏化教学、膳食营养管理、卫生保健、安全防护等民生职能。全域承接会展城B区及周边片区适龄幼儿就近入园需求,具有明显公共服务属性。如重新选址,需原址清场:拆除现有幼儿专用隔断、活动地板、功能室设施、户外游乐设施清运等工序,需30至45个工作日;新场地幼儿园标准化专项装修: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完成活动室及午睡室装修、功能室建设、安全防护设施、厨房改造、消防及无障碍配套施工,含材料进场、分段验收,常规工期90至120个工作日;专项验收与资质变更:消防验收、食品经营许可复核、办园资质地址变更审批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公卫系统备案、教学设备校验合计20至30个工作日;设备搬迁、调试、幼儿安置:游乐设施拆装转运、教学设备调试、在园幼儿分流安置及新生招生调整,需30至45个工作日。综合全流程,从启动搬迁至恢复完整保教服务,整体空窗周期至少8个月,期间无法正常开展学前教育服务。搬迁选址周期长,周期内幼儿园保教业务暂时无法开展,会展城B区及周边片区适龄幼儿无法就近入园,只能前往距离较远的其他幼儿园或民办园就读,部分家长需调整工作安排接送孩子,增加群众育儿成本和通勤负担。同时,在园幼儿因园所搬迁面临同伴分离、环境适应等问题,可能影响幼儿心理健康和保教连续性。搬迁还将导致辖区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出现缺口,影响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考核指标完成。即便短期内完成搬迁,重新建立家长信任、恢复招生规模所耗费的行政成本和时间成本亦难以量化。从财政资金影响看,重新选址搬迁将造成明显的资金浪费和重复投入:一是原场所前期按幼儿园标准投入的专项装修及设施设备已与房屋主体紧密结合、形成本园专用固定资产,搬迁后上述投入无法随迁复用,形成沉没成本;二是新场地需重新投入幼儿园标准化专项装修、设施设备购置安装等大额资金,与继续租用现有场所相比构成重复性财政支出,搬迁清场、设备拆装转运、幼儿安置过渡等环节亦需另行支付费用;三是搬迁空窗期内保教服务供给中断,财政投入的保教服务效益无法正常发挥,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出现阶段性供给缺口;四是搬迁期间家长需另行承担交通、接送调整等额外费用,加重群众经济负担。综上,搬迁方案将产生明显的重复性财政支出和沉没成本,不符合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三、法律依据与供应商唯一性综上所述,观山湖区第十三幼儿园承担辖区适龄幼儿保育教育公共服务,具有连续性和办学场所专用性不可逆等特殊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释义:“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因场地产权归属唯一出租方,无其他可替代房源及对应出租主体,不具备竞争性采购实施条件,依法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租赁采购。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唯一产权出租方贵州金锦瑞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实施房屋租赁采购,以保障幼儿园保教业务的稳定性、持续性及节约财政资金。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贵州金锦瑞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C区C2 201大厦(观光综合楼)7层1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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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陈泽琪
联系电话:13765845516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地质科技园2号楼10楼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罗老师
联系电话:0851-84118903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地质科技园3号楼8楼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李磊
联系电话:18798755852
联系地址: 贵阳市云岩区中天·甜蜜小镇(崇才路)四组团一栋七楼72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资料.pdf (5.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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