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超超临界流体萃取5G智慧中医药产业园工程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超超临界流体萃取5G智慧中医药产业园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行审备(2025)2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萃界领航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金桥路,南至东方大道,西至大浦路,北至汇银路;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建设研发楼、超超临界生产车间、超临界生产车间、酶制剂车间、仓库、中试生产车间、制剂车间、提取车间、综合制剂车间、净化装修、人防、设备安装、环保工程设施及配套设施施工;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2.4监理服务期:900日历天。要求: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监理合同估算价:800万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江苏省现行最新的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注: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自2022年7月1日(含)以来,在投标单位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说明:
(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证明资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中链接至企业诚信库获取到的原件扫描件内容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时间为准,工程规模(建筑面积)以监理合同为准。
(3)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建筑面积)、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书面材料不能证明工程造价、时间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
(4)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7]第35号公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7]第35号公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本市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其它要求:
(1)依据连建管〔2011〕101号文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未被限制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外省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
(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总监。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法,中标候选人数量:5家,投标人不足5家的,经评审合格后全部作为中标候选人。
定标办法依据苏建规字[2025]4号文,采用“票决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4分 监理方案:22分 项目管理机构:20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类似工程业绩:6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本项目基准价计算方法选择方法四。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投标报价 (44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监理费以元计,监理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 44分 | |
监理 方案 (22分) | 质量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
进度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
投资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
安全管理方案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3分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2分 | ||
组织协调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2分 | ||
监理工作制度 | 有具体工作制度 | 2分 | ||
技术建议 |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4分 | ||
注:①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③监理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监理方案暗标上传至暗标相应模块,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监理方案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做废标处理。 | ||||
项目监理机构(20分) | 总监理工程师(6分) |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 2、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级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年限满15年的得2分;满10年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年限从监理执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起算) 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的,得1分。 注:人员注册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评标时以诚信库获取到投标文件中的资料为准,提供项目总监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6个月(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否则不得分。 | 6分 | |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14分) | 监理机构人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 1、本工程须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人,其他监理人员不少于6人;满足上述全部要求的得4分,每缺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2、上述监理机构中,如有1名所学专业为土建专业,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同时具有土建专业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土建专业:包括工民建、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施工与管理、建设工程管理(技术)、工程管理、建设工程、土木工程等。 3、上述监理机构中,如有1名所学专业为电气专业,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同时具有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4、上述监理机构中,如有1名所学专业为给排水专业,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同时具有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5、上述监理机构中,如有1名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6、上述监理机构中,每具有1名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 1)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其他监理人员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根据江苏省住建厅〔2021〕7号公告,已过期的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并视同有效。 2)注册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否则不得分。 3)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标明的所学专业为准。 4)项目监理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需要提供投标人为拟报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近六个月(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否则不得分。 5)上述人员相关证书等证明资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中链接至企业诚信库获取到的原件扫描件内容为准,否则不得分。 | 14分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 1、拟投入现场设备:包括经纬仪、全站仪、水准仪、混凝土回弹仪、激光测距仪、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测定仪,有一件得1分,最高得6分。注:以上设备须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2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生成的投标文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 8分 | ||
类似工程业绩(6分) | 1.监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4分): 自2022年7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2分) 自2022年7月1日(含)以来,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说明:(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资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中链接至企业诚信库获取到的原件扫描件内容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时间为准,工程规模(建筑面积)以监理合同为准。 (3)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建筑面积)、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书面材料不能证明工程造价、时间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加章的书面证明文件。 (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与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不重复计取,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取。 (5)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6)业绩证明等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如有异议投诉则需提供原件备查。 | 6分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4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各投标申请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1 日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5年8月21 日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萃界领航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东盛
阳光大厦B座35楼3505室
邮编:222000邮编:222200
联 系 人:李总联 系 人:苏工/于工
电话:18366630815电话: 0518-81162007
11、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 0518-85861319 4009980000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A名称 : 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号) 4001662366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 公司 CA 名称:国信 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
移动 CA 数字证书(手机 APP) | 下载和办理网址 :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一正五副共六份书面投标文件及U盘一份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以及资格审查资料)。
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4、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