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中排乡烟川幼儿园教学楼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招标补遗书
(第02号)
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对“兰坪县中排乡烟川幼儿园教学楼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编号:GC533300202600114001)电子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一、关于投标文件封面上传方式的说明
经核查,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构成”上传模块中,未设置“投标文件封面”单独上传模块。为确保各投标人能够正常、完整提交投标文件,现对投标文件封面上传方式明确如下:
各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封面上传至投标文件构成中“资格审查部分”的“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模块,即:投标文件封面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同上传至投标文件构成中“资格审查部分”的“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模块。
二、关于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上传投标文件封面的处理
因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未设置“投标文件封面”单独上传模块,对于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上传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除投标文件封面缺失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签章等形式性要求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有效,不作否决投标处理。
未满足上述条件的,仍按原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处理。
各投标人仍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封面补充上传至投标文件构成中“资格审查部分”的“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模块。
三、其他事项
除上述补遗内容外,原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此前已发布的补遗文件中与本补遗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本补遗未涉及的内容,仍按原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本补遗仅涉及投标文件封面的上传方式及封面缺漏的处理,未变更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评审标准及评标办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变。本项目开标及评审时间、开标地点及评审安排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并下载本补遗文件。尚未提交投标文件,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仍可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的,应按本补遗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可按本补遗第二条规定执行。
本补遗书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链接])”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遗与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此前已发布的补遗文件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的,以本补遗书为准。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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