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变更公告编号:JYBGGG001063
各位潜在投标人/各投标人:
关于“揭阳市榕城区渔湖片区内河污水综合整治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1. 本项目开标时间由原来“2025年10月21日10时00分”,更改为:“2025年10月29日09时00分”;
2. 招标文件服务期限表述冲突,第1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完成结算之日止”、第6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第30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结算之日止”,统一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完成结算之日止”。
3. 招标文件第23页和24页“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提供投标截止前连续3个月(至少包含本年度6、7、8月)所在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统一更正为:“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
4. 招标文件24页原内容:“拟派测量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更改为:“拟派测量负责人具备注册测绘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测绘师且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本澄清公告为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澄清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投标人。
特此说明
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