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晓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络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红河州晓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络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受红河州晓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红河州晓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络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红河州晓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络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LZB-2026-07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
最高限价:25 万元
采购内容:采购一家服务商为我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提供网络服务。
服务地点:红河州蒙自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合同签订与费用承担:由红河州晓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成交单位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各部门、下属子公司可在框架协议约定范围内自行与服务商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相关费用由各使用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 提供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2 若供应商为分所/分支机构,应提供总所的授权书复印件。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所/分支机构参与本次采购,且总所与分所/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次采购。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 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提供 2025 年 9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可仅提供纳税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应纳税额为零时,证明材料可为税务系统打印的申报表)。
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 2025 年 9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以费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可仅提供社保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 提供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未满一年的单位,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规定,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应赋全国统一验证码,否则不予认可】
4.2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4.3 参加本次采购前 3 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责令停业或暂停承接新业务的行政处罚,并在承办审计工作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 年 9 月 23 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将以下资料【①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公告附件获取);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③文件费缴费凭证】整理为 1 个 PDF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代理机构收到后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售价:500.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蒙自市。
六、开启
时间:2026 年 10 月 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蒙自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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