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辖属兴安西路支行营业用房迁址消防工程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HXTDJC20261007)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1月22日
一、评审情况
标段(包)[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辖属兴安西路支行营业用房迁址消防工程项目: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成交候选人第 1 名:陕西泰福源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报价:93802.28元,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成交候选人第 2 名:陕西利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报价:93020.66元,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成交候选人第 3 名:陕西仪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响应报价:94142.97元,工期:15日历天;
2、成交候选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成交候选人(陕西泰福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周岐征,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141558313);
成交候选人(陕西利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豆小伟,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陕1612015201512829);
成交候选人(陕西仪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史钊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152023001);
3、成交候选人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陕西泰福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D261279203)
成交候选人(陕西利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D261045163)
成交候选人(陕西仪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D361254000)
4、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情况
成交候选人(陕西泰福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该单位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陕西利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该单位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陕西仪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该单位为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供应商。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沣国际广场 D 座 13 层 1301 室,联系人:张海悦,电话:029-89563670。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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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财管运营部。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3号
联 系 人:姚恒
电 话 :09153186259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鸿信泰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高新区唐沣国际 D 座1301室
联 系 人:房亚宁、李燕茹
电 话 :029-89562775
电子邮件:254327343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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