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T0600G2510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鸡高速虎林至鸡西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委托人为鸡西市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前期工作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G1115建鸡高速虎林至鸡西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可)(含安全韧性评估)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鸡西市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管养单位为鸡西市高速公路收费中心,路段起止点为虎林至鸡西,起止桩号G1115鸡建高速K182+700—K364+450,全长181.750公里。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大桥9座,中、小桥32座,涵洞258道。
2.4招标范围:第一标段G1115建鸡高速虎林至鸡西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标段G1115建鸡高速虎林至鸡西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公路安全韧性评估。
2.5服务期限:预计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日,竣工日期2025年12月20日(以委托人具体要求时间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通过专家审查,取得相关行业行政许可,协助专项验收,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完成专业验收工作。
2.7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最高总价1010000元。第二标段最高总价936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本项目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特定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须具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专业含公路专业,服务范围包含评估咨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25年07月-2025年09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至少具有一项高速公路工程安全韧性评估、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安全性评价等与公路交通安全相关的业绩(需提供合同);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委托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15时00分至2025年10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委托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委托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委托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3%80%81%E9%BB%91%E9%BE%99%E6%B1%9F%E7%9C%81%E4%BA%A4%E9%80%9A%E8%BF%90%E8%BE%93%E5%8E%85%E7%BD%91%E7%AB%99(http://jt.hlj.gov.cn/)%E7%BD%91%E7%AB%99%E4%B8%8A%E5%90%8C%E6%97%B6%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9.其他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鸡西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67-2664206
委托人:鸡西市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联系人:栾先生
电话:1355506388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瑞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451-8204000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