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
目(EP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偃建招(2025)04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122.63万元,
招标人为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配套设施工程等的设计施工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EPC)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EPC)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4日00时00分到2025年04月29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见公告内容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见公告内容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中乐信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洛阳市偃师区翟镇
410381-04-01-43648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
阳市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专项债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
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
升项目(EPC)项目
2.2、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5)0007号;
招标编号:偃建招(2025)04号政府采购备案编号:偃政采公开-2025-16;
项目代码:2207-410381-04-01-436486
2.3、工期:共18个月;勘察设计1个月;施工17个月
2.4、预算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总预算9122.63万元;勘察设计费用的招标控制价为
工程财政评审审定价的1%:工程建安费用的招标控制价为经评审后的工程结算价款的
100%2.5、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财政资金。
2.6、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夏都遗址服务中心、夏都遗址拓展中心、连接道
路工程、配套设施工程等的设计施工采购。
2.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包含但不
限于工程范围内所有建筑、园区内道路及景观绿化、综合管线及附属设施等所有工程与本项
目有关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勘察、施工图纸设
国际
计、深化设计等其他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预算编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等相关工程设计
任务、配合报批建设、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
工程装修、峻工图编制、峻工结算编制、峻工验收、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
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以及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文件和合
同包含的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
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核。(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9、安全目标:无重伤、死亡事故。
2.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1、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2.12、缺陷责任期:自峻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14、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
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应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
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2、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设计资质①②其中之一①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2)
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
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要
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和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以上资料投标文件
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3、项目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和市政公
用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
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
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3)拟派勘察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
电子章)。
3.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
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
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
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外省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企业须提供)进豫承揽业务的
中标后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施工企
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在内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1)以联合体参加的,
应提交联合体协议,牵头人必须为项目施工方。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
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3)联合体要确定牵头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
成员组成。(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点击“http://lyggzyjy.1y.gov.cn/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
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一办事指南一办事流程一
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4月29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
理有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
¥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
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中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一办事指南一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
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
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lyggzyjy.ly.gov.cn/BidOpening进入,在
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
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
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
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
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
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
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
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
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
地址: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石女士
电话:0379-67458990
代理机构:中乐信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81号13楼1306室
联系人:张东阳
电话:13137900698
监管部门: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7098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
地址: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石女士
电话:0379-674589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乐信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与长夏门街创新中心13楼1306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1313790069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国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