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区)S002至S266连接线(文昌西路西延)工程勘察设计SJ标段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NJGL2601049-01SJ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002至S266连接线(文昌西路西延)工程已由南京市江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项目审批文号:江宁政务投字[2026]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鲸虹(南京)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标段名称:勘察设计SJ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路线、路基、排水、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交通组织方案及其他沿线设施工程的勘察(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协助发包人开展项目报批、招标配合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2,00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本项目起点接现状S002,线位由西往东,跨过郑家边水库溢洪河并与上合大道平交后,继续跨过郑家边水库撇洪沟(管头溢洪河),从松树山泵站北侧经过,终点接文昌西路西延(句容段)研究起点(江宁与句容交界处),路线全长约1.53km。计划服务期(不含后续服务时间)约60日历天。各部分工作周期如下: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勘察设计,通过审查并取得批复;后续服务:工程建设期及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3)勘察(测)工作须由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实施;如投标人不具有该资质,须将勘察(测)工作分包给具有该资质的单位实施,也可以与具有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本款第(2)项资质;联合体承担勘察(测)工作的成员应具有本款第(3)项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项目。
信誉要求:(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设计类)为C级及以上。(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其他要求:(1)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技术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其他要求: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的投标;②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指定牵头人,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10-23 17:30:00 至2026-10-30 23:59:59;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链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11-16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投标文件密封形式:双信封
7.2 具体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00 分 主要人员:25.00 分 技术能力:5.00 分 业绩:10.00 分 履约信誉:5.0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0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 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5.0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0~12.00) | 12.00分 | 从对招标项目的理解、总体设计思路、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理念落实、投标设计方案、工程造价初步测算等方面酌情评分。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0~10.00) | 10.00分 | 从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品质工程、重点、难点的认识及对策措施等方面酌情评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0~7.00) | 7.00分 | 从各投标人的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酌情评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0~10.00) | 10.00分 | 从各投标人的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方面酌情评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0~6.00) | 6.00分 | 从各投标人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酌情评分。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0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和能力(0~15.00) | 15.00分 |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得基本分 9分;在此基础上:(1)项目负责人具备正高级工程师(含研究员级、教授级)的,加2分;(2)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个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资格业绩除外),加2分,最多加4分。 |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和能力(0~10.00) | 10.00分 | 拟投入技术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资格要求得基本分6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资格业绩除外),加2分,最多加4分。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3) | 技术能力 | 5.00分 | 技术能力(0~5.00) | 5.00分 | 根据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勘察设计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
| 2.2.4(4) | 业绩 | 10.00分 | 业绩(0~10.00) | 10.00分 | 投标人业绩满足招标公告企业业绩要求得基本分6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满足招标公告企业业绩要求的业绩(资格业绩除外),加2分,最多加4分。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5) | 履约信誉 | 5.00分 | 履约信誉(0~5.00) | 5.00分 |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投标人“设计类”的信用等级及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情况进行评定:①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AA级的,信誉分为5分。②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A级(含暂定A级)的,评审委员会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信誉分Y=0.15X*(Z-85)/10+0.8X。③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B级(含暂定)的,评标委员会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信誉分Y=0.15X*(Z-75)/10+0.65X。④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C级(含暂定)的,评标委员会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信誉分Y=0.15X*(Z-60)/15+0.45X。注:a.X为履约信誉分满分值(X=5),Y为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履约信誉分值(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无评定分值的A级企业,Z按85计算;无评定分值的B级企业,Z按70计算;无评定分值的C级企业,Z按60计算。b.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相同时以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后的最低应用分值作为联合体的分值。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6) | 评标价 | 10.00分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1;E1=0.2;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2;E2=0.1 ;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 、E2 ,但 E1 应大于 E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其他媒介:/
9.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链接]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s://***:7082//jsztk/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链接]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链接]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链接]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 0512-58188512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1)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电话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通过“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招标文件澄清。(4)资格审查资料及评标资料的要求:①本项目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优先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生成的《投标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发布的内容一致。除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及“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扫描件外,投标人无需提供其他扫描件。②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须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且能够清晰完整地显示网址名称、查询网址与关键业务信息,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相关信息在评审时不予认可。③“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投标报表非第①款要求的《投标报表》。因“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投标报表信息暂未对外进行公示,若投标人只提供“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投标报表,须按本条第②款要求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否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投标报表中的内容不能作为评审的依据。(5)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陈曦,联系方式:025-83190409。(6)行政监督部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号南京交通大厦10楼,联系电话:025-83194115。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鲸虹(南京)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科宁路779号 | 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9号5楼A座 |
联系人: | 韩身梅 | 联系人: | 陈曦 |
电话: | 025-52106771 | 电话: | 02583190409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25-8319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