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二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621088212270558 发布日期:2026-11-04
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告
书面报告
特殊事项公告
监督部门
大石桥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刘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417-5620156
项目名称
大石桥市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621088212270558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 :76.56%市本级预算资金 :9.57%区(县)预算资金 :9.57%其他资金 :4.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
大石桥市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涵盖大石桥市13个乡镇村道路建设,拟建设村内道路长度108.312公里等。
标段(包)名称
大石桥市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二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621088212270558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标段(包)招标范围
大石桥市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二标段,涵盖大石桥市永安镇、博洛铺镇、官屯镇村镇道路建设,拟建设村内道路长度32.498公里等。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6-12-21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7-06-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大石桥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口大石桥市二高街2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以上]
标段(包)估算价
867.359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11-04 19:00至2026-11-12 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链接])进行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11-30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链接]),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等工作。
开标时间
2026-11-30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应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链接])进入所投标项目,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同一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评审办法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营口)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至少1个类似业绩。注: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相关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合同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 (1)、已录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交易库”中的企业业绩,可以从主体库中选取后关联至投标文件中,作为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 (2)、未录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交易库”中的企业业绩,按下述方式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其他材料”中提供,作为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相关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信息为准,同时还须提供官方网站中标公示页。 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或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企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该项目业绩在评审时不予认定。 (3)、投标人所提供的企业业绩如通过“交通运输”或“住房和城乡建设”或“发展与改革” 或“招投标监督管理”等政府主管部门各级官方网站的查询结果与投标人自行填报的不符而使得投标人的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则对应业绩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定。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2、项目总工程师(1名)要求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链接])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链接])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以往工程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款等,而受到省级有关部门的通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链接])”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共四个标段,四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7、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建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