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公安局宁州派出所新建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华宁县公安局宁州派出所新建项目(EPC)3a00f9f9-f86b-4446-8326-a466e0989a52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50.0% 自筹 50.0% 贷款 % 外资 % 3a00f9f9-f86b-4446-8326-a466e0989a52 | ||
| 建设规模: | 华宁县公安局宁州派出所新建项目,建设规模5086.56㎡,总投资1770.12万元3a00f9f9-f86b-4446-8326-a466e0989a52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1-05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7-5019369)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华宁县公安局 | 经办人: | 沈瑞 |
| 办公电话: | 0877-5012615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中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王海涛 |
| 办公电话: | 0877-6168806 | 移动电话: | 13608772096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400202500317001001 |
| 标段名称: | 华宁县公安局宁州派出所新建项目(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1-12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26 09:00 |
| 开标地点: | 华宁县1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770.12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并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含相关专项图纸审查工作)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 (2)施工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三通一平工作及经招标人、审图公司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消防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等。最终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华宁县宁州街道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企业情况自行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具备相应“招标公告5.2资质要求(2)施工资质”要求的企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 资质要求: |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并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③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无在建项目书面承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含一级),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无在建项目书面承诺)。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无在建项目书面承诺)。 (3)拟配备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①拟配备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建筑工程专业),且须为投标人施工单位人员,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无在建项目书面承诺)。 ②其他拟派人员详见《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注:所有配备人员若为退休人员,则不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但年龄不得超过65岁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财务要求: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财务能力,提供2022-2024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后的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的会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须提供)。 2.信誉要求: (1)信誉良好承诺书: 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未在“信用中国”(https://***/%EF%BC%89%E7%BD%91%E7%AB%99%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1%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4%B8%8D%E8%89%AF%E8%AE%B0%E5%BD%95%EF%BC%9B%E6%8C%89%E3%80%8A%E4%BA%91%E5%8D%97%E7%9C%81%E4%BD%8F%E6%88%BF%E5%92%8C%E5%9F%8E%E4%B9%A1%E5%BB%BA%E8%AE%BE%E5%8E%85%E8%BD%AC%E5%8F%91%E5%85%B3%E4%BA%8E%E5%9C%A8%E6%8B%9B%E6%A0%87%E7%AB%9E%E6%A0%87%E6%B4%BB%E5%8A%A8%E4%B8%AD%E5%AF%B9%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AE%9E%E6%96%BD%E8%81%94%E5%90%88%E6%83%A9%E6%88%92%E7%9A%84%E9%80%9A%E7%9F%A5%E3%80%8B%EF%BC%88%E4%BA%91%E5%BB%BA%E5%BB%BA%E5%87%BD%E3%80%902016%E3%80%91422%E5%8F%B7%EF%BC%89%E8%A6%81%E6%B1%82%EF%BC%8C%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6%9C%80%E9%AB%98%E4%BA%BA%E6%B0%91%E6%B3%95%E9%99%A2%E5%AE%98%E7%BD%91%E4%B8%AD%E2%80%9C%E5%85%A8%E5%9B%BD%E6%B3%95%E9%99%A2%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2%80%9D%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6%8F%90%E4%BE%9B%E6%97%A0%E4%BB%A5%E4%B8%8A%E6%83%85%E5%86%B5%E7%9A%84%E6%89%BF%E8%AF%BA%E4%B9%A6%EF%BC%8C%E5%B9%B6%E5%AF%B9%E5%85%B6%E7%9C%9F%E5%AE%9E%E6%80%A7%E8%B4%9F%E8%B4%A3%EF%BC%9B%EF%BC%88%E8%8B%A5%E4%B8%BA%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8%81%94%E5%90%88%E4%BD%93%E5%90%84%E6%96%B9%E5%9D%87%E9%A1%BB%E4%BD%9C%E5%87%BA%E5%A3%B0%E6%98%8E%EF%BC%8C%E5%B9%B6%E5%AF%B9%E5%85%B6%E7%9C%9F%E5%AE%9E%E6%80%A7%E8%B4%9F%E8%B4%A3%E3%80%82%EF%BC%89%3Cp%3E (2)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 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投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和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政办通[2018]46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并委托银行通过本企业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银行卡,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4)涉及诉讼及仲裁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投标项目履约能力的承诺书: 投标人应如实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的情况,并提供涉及诉讼及仲裁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投标项目履约能力的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 (5)诚信投标承诺书: 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确保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并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 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设计、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设计、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1-26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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