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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谦大街高标准打造示范街区王杜至秋村段综合整治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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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4545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榆次区
一、招标条件
本 鸣谦大街高标准打造示范街区王杜至秋村段综合整治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4545001),已由榆次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榆审批投审字[2026]7号、榆审批投审字[2026]19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榆次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榆次区使赵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鸣谦大街秋村至王杜村长度约2.9km路段范围内道路两侧的乡村公共空间进行改造提升,改造内容包括场地硬化改造工程、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建筑亮化工程、绿化工程、临街商铺台阶改造工程、围墙工程等。具体改造规模为:路口沥青路面改造2228m2、新建沥青路面停车场4990m2、面包砖硬化4229m2、彩色沥青自行车道改造5827m2;建筑外立面粉刷4593m2、更换广告牌996m2、屋顶LED灯252m;绿化改造837m2;临街商铺台阶修缮1354m2、新建台阶271m2;新建围墙1287m。2.2建设地址:榆次区鸣谦大街两侧王杜至秋村段。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2.4质量要求:2.4.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2.4.2施工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2.5招标范围:2.5.1本次招标为工程总承包,总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采购、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2.5.2总承包人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全面管控和负责;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预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其它工作直至通过验收。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标段。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鸣谦大街高标准打造示范街区王杜至秋村段综合整治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鸣谦大街高标准打造示范街区王杜至秋村段综合整治EPC工程总承包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二级注册建筑师。(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3.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链接])中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链接])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链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任何不良行为和黑名单记录(以查询结果截图为准)。3.5本次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牵头人,约定各自拟承担的工作、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10-23 15:00至2026-10-28 15:0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11-27 09:30
递交方法:线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递交地址: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11-27 09:30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通过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牛先生
电话:0354-2442008
九、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9.1 主体库注册:请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完成主体库注册([链接])。完成注册后,信息隔天方可同步。9.2 CA数字证书: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咨询:电话:400-0351-858、400-0351-858。9.3 确认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系统,在确认投标栏目中找到对应的项目参加投标。9.4 各有关投标人请自行选择合适电脑,登陆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下载查询—工程建设—晋中市不见面开标驱动程序及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安装驱动,提前进行环境检测。9.5 技术支持电话:0351-2926957。9.6本项目采用“暗标盲评”。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话:0354-3996620
电子邮件:ycqjsj@[链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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