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许昌分行自助设备集中装卸钞外包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许昌分行自助设备集中装卸钞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XDEC-A20250524 。
3.服务范围:本项目拟采购许昌分行自助设备集中装卸钞服务外包服务商。中国工商银行许昌分行指定范围内的自助设备(包括自动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等)的运行维护工作以服务外包的方式委托给乙方进行管理。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221.1万元(含税)。
5.质量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标准。
6.服务周期:3年。合同每年一签。如本外包业务在集采有效期内因上级行要求而被终止,我行将在本年度服务期限到期时终止该项目服务。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3年度或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以上三年度的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有两个年度不为负数。
(3)纳税和社保: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承诺函及一般纳税人:
①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有不良记录,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②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③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及服务能力;
④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重大安全事故、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投标人不得为列入中国工商银行总、省行《不良行为投标人禁入名单》中的公司,具体以中国工商银行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⑤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⑥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⑦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对服务本项目的员工依法缴纳项目所在地区的社保;
⑧离职人员承诺:
情形一:投标人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指与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1、曾担任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曾任职各机构集采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3、曾任职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
情形二:投标人如不存在“情形一”,须提供承诺函;
注: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投标人基础信息、股东(出资人)信息的查询结果。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二部(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3、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时请将要求资料扫描件发送至xdzxgs@126.com,发送后并拨打0371-66681093电话告知)
4、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资格证明材料审查无误后,代理机构会将缴费流程回复至投标人邮箱,缴费成功的单位将缴费凭证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代理机构查询缴费成功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提交资料的邮箱。)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料一套。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作为评审其资格是否通过的依据。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格证明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要求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许昌大酒店(七一路中段)9楼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5年6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许昌大酒店(七一路中段)9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地址:许昌市七一路42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74-2623371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系人:李静、曹振雨
电话:0371-66681093
邮箱:xdzxgs@126.com
202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