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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能源汽车城翠湾片区城市设计招标公告

郑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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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能源汽车城翠湾片区城市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能源汽车城翠湾片区城市设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翠港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能源汽车城翠湾片区城市设计

2.2项目编号:XDEC-A20251032

2.3项目概况:翠湾片区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能源汽车城板块,北至竹贤北路,南至淮海路、东至徐州路、西至游龙路,用地面积4.67平方公里,规划有豫州大道、渤海大道、青州大道三条快速路,游龙路、兖州路、徐州路、吴州路、黄海路、淮海路五条主干道。本次城市设计分为片区总体城市设计和核心区详细城市设计两个层面。

2.4招标范围:本次城市设计招标主要内容围绕城市空间形态、功能布局、产业发展、生态景观等开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城市空间形态要求明确片区的空间结构。具体包括确定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控制指标,塑造符合地域特色的城市天际线和街道界面。

(2)功能布局与公共空间规划对各类功能进行合理分配。例如明确商业、居住、办公、产业等用地的比例和位置,重点设计广场、公园、步行街等公共空间,确保其可达性和实用性,提升市民生活品质。

(3)基础设施统筹要求整合区域内的交通系统,包括道路网络规划、公共交通站点布局、慢行交通(步行、自行车道)设计等。同时需统筹给排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的空间布置,确保与总体城市设计整体协调。

(4)生态与景观系统构建强调生态优先原则,需设计城市生态廊道、绿地系统,落实海绵城市相关要求(如雨水渗透、滞蓄设施)。此外,还需对河道、滨水区域进行景观设计,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5)实施策略与管控要求,需提出具体的城市设计实施路径,包括分期建设计划、重点项目时序等。同时明确设计成果的管控要求,确保后续建设项目符合本次城市设计的核心要求并做好相应配合修改。

2.5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城市规划设计工作且通过招标人验收。

2.6质量要求:符合《河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规程(试行)》的相关技术规范、规定。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需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11月25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注: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应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相关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代理部(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15F)获取招标文件。

4.2方式:

(1)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前往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代理部(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15F)现场领取。

(2)网上领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联系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371-68865936,邮箱:xingdadailibu@163.com)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招标文件申请,邮件须备注清楚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同时可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4.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包含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授权委托书(包含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4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翠港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371-89906897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岗李乡淮海路东段6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明涛、乔天麒、赵育妍

联系电话:0371-68865936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15号楼F西座

邮    箱:xingdadailibu@163.com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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