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渠北影响工程质量检测服务1标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概况: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4.8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为I等大(1)型工程。
盐城市境内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西起淮阜交界(河道桩号66+200),东至扁担港(河道桩号162+300),总长96km。工程涉及盐城市阜宁、滨海、射阳三县和省淮海农场,主要实施干河主体工程和渠北排灌影响工程。其中,干河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为:扩挖深泓96 km,加高加固堤防;改扩建淮阜枢纽、滨海枢纽、海口枢纽3座枢纽工程;新改建淮阜漫水闸桥、卢蒲大桥、羊莆大桥、204国道桥、黄海高架桥等5座桥梁;新改扩建19座穿堤建筑物。渠北排灌影响工程建设内容为:疏浚滨海、阜宁境内河道34条、295 km,拆改建沿线建筑物142座。淮河入海水道南堤堤防级别为1级,北堤堤防级别为2级。穿堤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级别相同。
2.3本项目招标范围: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渠北影响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包含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渠北影响工程施工1标、施工2标、施工3标、施工4标、二罾闸和南八滩闸计算机监控及视频监视系统)。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渠北影响工程施工1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治阜宁境内河道14条,拆建建筑物29座。整治河道包括钱庄大沟、潮河、老管河、戴舍大沟、袁惠大沟、被泽沟、马集大沟、前王河、张马大沟、十字河、驿马河、小沙河、川里河及童营干渠;拆建建筑物包括节制闸7座、灌溉站4座、跌水8座、生产桥10座。工程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均为4级。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渠北影响工程施工2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建二罾闸、南八滩闸。滨海县南八滩闸位于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镇境内,闸址位于二罾闸以南300m,南八滩渠下游与海堤交汇处。南八滩闸是一座集挡潮、排涝、蓄水、灌溉、通航于一体的综合性水闸,设计最大日均流量为141m3/s。南八滩闸闸室总净宽30m,共3孔,其中中孔为应急通道孔,两边孔为泄水孔,单孔净宽均为10m,应急通道孔为开敞式结构,泄水孔为胸墙式结构。二罾闸为沿海挡潮闸,闸址位于中八滩渠下游与海堤交汇处,主要功能为挡潮、排涝,最大日均设计流量为142m3/s。二罾闸闸室总净宽30m,共3孔,单孔净宽均为10.00m,闸孔为胸墙式结构。两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均为2级,工程防潮标准按100年一遇高潮位设计,200年一遇高潮位校核。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渠北影响工程施工3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治滨海县境内河道4条45.67km,新建、拆建建筑物5座。整治河道包括张家河(含张家河北支、西支)、陶圩河、引江济黄河、中八滩渠(0-100~12+700段);建筑物工程包括陶圩河桥(跨径3*10m,宽8.5m)、陶圩河北节制闸、新兴北站、新滩六站、长法电站。工程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均为4级。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渠北影响工程施工4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治滨海县境内河道1条33.4km,拆建建筑物11座。整治河道为中八滩渠(12+700~46+100段);拆建建筑物工程包括节制闸3座、排灌闸站2座、排涝闸站4座、排涝泵站2座。工程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均为4级。
检测服务工作内容包含对上述工程内容进行全过程质量检测(含桩基检测)。对应质量检测服务费概算约132万元。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30个月。计划于2025年12月进场,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计划和报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甲级、混凝土工程乙级、量测乙级、金属结构乙级、机械电气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该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以费率签订合同不能体现具体合同价款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能体现合同价款的证明材料。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以牵头方业绩为准)。如有>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未处于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的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具有与本公告第3.1(2)项条款相同要求的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质量检测业绩,(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以费率签订合同不能体现人员姓名、具体合同价款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能体现人员姓名、合同价款的证明材料)。如有>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如有>
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不得与本项目对应工程建设的施工、设计、监理、设备制造(供应)、项目法人等任何一方隶属同一经营实体的,或为本项目施工单位提供质量检测服务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如有>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单位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联合体分工须与各自的资质条件相匹配)。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9日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一投标单位一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85508,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客服电话:400-6666-101,客服QQ:31098064。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社保缴费证明需明显标注。 |
7.联合体投标人 | 接受联合体且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最高投标限价:132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
式中:
A—0.6、0.65、0.7(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剔除若干最高、最低有效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1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 B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审查评标报告确认存在问题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发现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
7.5分值构成
总分为100分:详见7.6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6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1)
|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 检测单位业绩 | 近5年内(2020年1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的,每有1个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合同协议书,以费率签订合同不能体现具体合同价款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能体现合同价款的证明材料。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以牵头方业绩为准。) | 4 |
2.2.4(4) | 项目负责人素质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素质 | 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 | 2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近5年内(2020年1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每有1项得2分,最多4分。(提供合同协议书、以费率签订合同不能体现具体合同价款和项目负责人任职情况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 4 |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 检测人员 (项目负责人除外) | 1、专业人员(水利工程:混凝土、岩土、量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配备齐全且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得6分;每少一个专业人员扣2分,最多扣至0分。各专业人员不得兼任。 2、项目组人员中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每有一人得2分,有水利类中级职称每有一人得1.5分,最高得6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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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检测服务实施方案(暗标) | 检测工作大纲 | 检测工作大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13分,有缺陷扣0.1~3.9分,无表述不得分。 | 13 |
检测计划 | 检测项目、内容齐全,检测计划重点突出得12分,有缺陷扣0.1~3.6分,无表述不得分。 | 12 | ||
检测程序等 | 检测程序、内容、方法、检测频率、检测手段、检测资料及分析报告、最终报告的形成满足规范要求,可行性、针对性和可靠性强得10分,有缺陷扣0.1~3分,无描述不得分。 | 10 | ||
保证措施 | 检测及技术服务工作的各项保证措施(包括保证检测精度的技术措施、检测进度计划及保证检测进度的措施、检测工作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技术服务支撑条件、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齐全完善得8分,有缺陷扣0.1~2.4分,无描述不得分。 | 8 | ||
合理化建议 | 投标人对本项目质量检测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得5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29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偏差率>0的,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在29分的基础上扣1分,最多扣至0分; 2.偏差率<0的,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29分的基础上加0.5分,最多计算至-2%(含); 3.偏差率低于-2%以下的,0%~-2%区段按2款计分,-2%以下的区段每低1%在30分的基础上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30 | |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盐城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0515-89086404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招标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联系人:费女士
联系电话:0515-890862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江河、孙贺然、沙雷、刘赛
电话:025-84795963、15722917396
邮箱:shalei@jocit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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