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桂林市象山区2025年象山街道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5051001 | |||||
招标人 | 桂林兴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桂林兴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老旧小区改造涉及(象办虹桥)虹桥小区-宁远路4号、万寿巷7号、万寿巷 11号,(象办五美)五美路5.7.9号,宁远路2号、新桥园2号、民主路1.3.7号,新桥园67号、安新北路8号,信义路 8 号、港湾一巷5.7号小区。施工内容为:路面改造、墙体改造、雨污水管网改造、路灯及监控改造景观绿化改造等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11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1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17日 | |||||
预中标人 | 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广西众泰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广西鹏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广西众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众泰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和广西鹏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广西众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8146077.12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朱继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桂245202106740;身份证号:45032219********1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何倩(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0004536;身份证号:45030319********2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桂林空管站值班用房工程值班用房、变电房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市分公司综合业务楼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94.56分(自治区:86.4分、桂林市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8121613.02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罗攀(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桂245172000210;身份证号:45030419********1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邓小丰(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4001660;身份证号:43112219********3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桂林铁路康养中心新建康养楼 2、广西临桂农村商业银行综合业务大楼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95.06分(自治区:87.64分、桂林市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8156710.03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唐亚民(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桂245202103397;身份证号:45032119********1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赵青青(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0000562;身份证号:45032419********2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企业业绩: 1、桂林理工大学附属小学改扩建项目(教学楼调整) 2、桂林中学临桂校区2#艺术楼、3#国际部综合楼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93.35分(自治区:83.37分、桂林市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3810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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