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团结路(康宁街至丰顺街)道路工程已由迁西县行政审批局以迁审投资审字【2025】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经理
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上担任项目经理。
(三)其他
?3.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
?3.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9 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2 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南起丰顺街,北至康宁街,道路规划设计长度 282.803米,道路红线宽2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亮化工程、电力排管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3.1.2业绩要求:/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7其他要求: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1.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上担任项目经理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13 9:00:00至2025-08-19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08-13至2025-08-1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0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其他公示内容
无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锦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5-8071885联系人:员立华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迁西县行政审批局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0315-5668872
电子邮箱:/
11.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2.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团结路(康宁街至丰顺街)道路工程
付费主体:投标人
收费金额(元):900
14.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