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保税港区港欣公司2025年-2028年水空港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答疑补遗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的质疑内容答复如下:
提问一:
"疑问: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之第7.人员要求:(1)常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之中的“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哪些资料可以证明,是否提供该常驻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买养老保险相关证明即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请明确。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之第7.人员要求:2.维保技术人员,拟投入的常驻消防维保技术人员人数至少3人(不含常驻项目负责人)且须取得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证书,之中的“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证书” 是否必须要求只有“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证书”才行,原来颁发的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是否满足要求,以及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证书中的职业方向栏没有明确“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而是空白,是否满足要求,请明确。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投标文件装订要求”之(4)技术部分(如有)的装订要求,“技术部分原则上不超过1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因为该部分需附人员的证书、社保、业绩,图片较多,为了能看清楚,也不能太缩小图片,所以可能要超过100页很多,请明确如果超过100页很多,是否会影响本项得分,虽然有“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但明显前后矛盾,请明确。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要求另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2份,是否提供投标文件的word版电子文档(无签字和盖鲜章),请明确。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之“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A技术部分”之“人力资源保障”中第3项: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在已签订的的类似维保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且单项合同维保面积在20万平方米及以上,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之中的“类似维保项目”,是否需提供与本项目类似的含有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或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的业绩,请明确。
6、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含投标函、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共4个部分,而且为1个整体,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投标文件装订要求”,以及第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函、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4个部分单独装订和密封,而且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经济部分,请明确:是否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将投标函、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共4个部分装订为1个整体投标文件,不单独分别装订。如果页数较多,可以分册装订。"
回答:1、提供常驻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买养老保险相关证明即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2、拟投入的常驻消防维保技术人员须取得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证书,“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证书”及原来颁发的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均可满足要求。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证书中的职业方向栏为空白,也可满足要求。
3、“技术部分原则上不超过1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是作为提醒投标人及评审专家,技术部分超过100页也不会影响本项得分。不存在前后矛盾。
4、可提供投标文件的word版电子文档(无签字和盖鲜章)。
5、提供的类似维保项目,指与本项目类似的含有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及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的业绩,详见补遗一。
6、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含投标函、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共4个部分,并非为1个整体,请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投标文件装订要求”,以及第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对投标函、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4个部分单独装订和密封。招标文件格式中不涉及经济部分,不需提供经济部分,具体详见补遗二。
提问二:
"疑问: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之第7.人员要求:(1)常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之中的“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哪些资料可以证明,是否提供该常驻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买养老保险相关证明即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请明确。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之第7.人员要求:2.维保技术人员,拟投入的常驻消防维保技术人员人数至少3人(不含常驻项目负责人)且须取得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证书,之中的“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证书” 是否必须要求只有“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证书”才行,原来颁发的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是否满足要求,以及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证书中的职业方向栏没有明确“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而是空白,是否满足要求,请明确。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投标文件装订要求”之(4)技术部分(如有)的装订要求,“技术部分原则上不超过1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因为该部分需附人员的证书、社保、业绩,图片较多,为了能看清楚,也不能太缩小图片,所以可能要超过100页很多,请明确如果超过100页很多,是否会影响本项得分,虽然有“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但明显前后矛盾,请明确。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要求另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2份,是否提供投标文件的word版电子文档(无签字和盖鲜章),请明确。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之“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A技术部分”之“人力资源保障”中第3项: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在已签订的的类似维保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且单项合同维保面积在20万平方米及以上,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之中的“类似维保项目”,是否需提供与本项目类似的含有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或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的业绩,请明确。
6、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含投标函、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共4个部分,而且为1个整体,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投标文件装订要求”,以及第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函、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4个部分单独装订和密封,而且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经济部分,请明确:是否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将投标函、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共4个部分装订为1个整体投标文件,不单独分别装订。如果页数较多,可以分册装订。"
回答:1、提供常驻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买养老保险相关证明即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2、拟投入的常驻消防维保技术人员须取得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证书,“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证书”及原来颁发的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均可满足要求。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证书中的职业方向栏为空白,也可满足要求。
3、“技术部分原则上不超过1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是作为提醒投标人及评审专家,技术部分超过100页也不会影响本项得分。不存在前后矛盾
4、可提供投标文件的word版电子文档(无签字和盖鲜章)。
5、提供的类似维保项目,为提供与本项目类似的含有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及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的业绩,详见补遗一。
6、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含投标函、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共4个部分,并非为1个整体,请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投标文件装订要求”,以及第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对投标函、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4个部分单独装订和密封。招标文件格式中不涉及经济部分,不需提供经济部分,具体详见补遗二。
提问三: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7.人员要求””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1)-人力资源保障“中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参照资格业绩标准),其中的资格业绩标准要求在合同内体现单体建筑面积,而项目负责人业绩只要求单项合同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维保业绩,未要求是单体建筑,请明确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需要为单体建筑。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2)-投标人业绩“中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参照资格业绩标准),请明确投标人业绩是否需要为单体建筑。"
回答:1、项目负责人业绩未要求为单体建筑。
2、投标人业绩未要求为单体建筑。
提问四:
招标文件未提常驻人员的工作时间,是否是法定工作8小时。节假日是否需要安排人员驻场,如需要,要几人驻场。请明确。
回答:常驻人员的工作时间均为法定工作8小时。节假日需要安排至少4人员驻场。
提问五:
第二章1.4.1条维保技术人员要求;第三章第2.2.4(1)人力资源保障第1小条评分项。此两项均要求为“消防设施操作员”,均为新证的工种名称。而18年以前的证名称为“建(构)筑物消防员”,老证新证仅是名称变更。请明确老证是否可用。
回答:提供“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均可。
提问六:
第二章1.4.1条维保技术人员要求;第三章第2.2.4(1)人力资源保障第1小条评分项。此两项均要求为“消防设施操作员”,均为新证的工种名称。而18年以前的证名称为“建(构)筑物消防员”,老证新证仅是名称变更。请明确老证是否可用。
回答:提供“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均可。
提问七: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5投标文件装订要求(3)经济部分的装订要求中要求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却无经济部分,请问还需要提供经济部分吗??需要提供的话请告知需要提供的内容。
回答:招标文件格式中不涉及经济部分,不需提供经济部分,具体详见补遗二。
提问八:
根据本项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4资格业绩,要求提供单体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维保项目,一般项目合同中未体现是否为单体建筑,请问甲方单位或者甲方使用部门开具的证明是否可以
回答:如合同中未体现为单体建筑,也可提供甲方单位或者甲方使用部门开具的证明。
提问九: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 2.2.4(2)投标人业绩要求”备注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参照资格业绩标准),资格业绩要求提供业绩为单体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请问评分办法里面的业绩是否也需要提供单体建筑。
回答:投标人业绩未要求为单体建筑。
提问十: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 2.2.4(2)投标人业绩要求”备注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参照资格业绩标准),资格业绩要求提供业绩为单体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请问评分办法里面的业绩是否也需要提供单体建筑。
回答:投标人业绩未要求为单体建筑。
二、现对本项目的补遗通知内容发布如下:
补遗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人力资源保障第3条”,修改为“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在已签订的类似维保项目(类似维保项目指与本项目类似的含有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及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的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且单项合同维保面积在20万平方米及以上,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补遗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 第(3)项、4.1.1、5.2中涉及“经济部分”内容全部删除。
温馨提示:以上通知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保税港区港欣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8月8日
消防设施维保-答疑补遗8.5-法务修改doc.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