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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棠涌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地块拆卸、因拆卸引起管线临迁、围蔽、土地清表、清运、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广州市白云区棠涌城中村改造项目拆卸、管线迁改、围蔽、土地清表、平整工程_广州市白云区棠涌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地块拆卸、因拆卸引起管线临迁、围蔽、土地清表、清运、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广州市 其他 2025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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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棠涌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地块拆卸、因拆卸引起管线临迁、围蔽、土地清表、清运、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2504-440111-17-01-989058
投资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棠涌城中村改造项目拆卸、管线迁改、围蔽、土地清表、平整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棠涌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地块拆卸、因拆卸引起管线临迁、围蔽、土地清表、清运、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棠涌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地块拆卸、因拆卸引起管线临迁、围蔽、土地清表、清运、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区级)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为棠涌村项目片区范围299.3公顷,改造范围102.44公顷,二期拆除建筑量约263万㎡,地块清表、平整面积约94万平方米,围蔽长度约20917米。(拆卸、地块清表及平整面积和围蔽等工程量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测绘数据中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最终结算为准)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条款)。
工期(交货期)1095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6151.33453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2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3 家单位[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 1 家、施工单位不超过 2 家]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家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4项人员不得兼任。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

3.3 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从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2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4.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

3.4.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分工为准)。

注:(1)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的,平台内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EF%BC%89%3Cp%3E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EF%BC%89%EF%BC%8C%E8%87%AA2021%E5%B9%B41%E6%9C%881%E6%97%A5%E8%B5%B7%EF%BC%8C%E5%85%81%E8%AE%B8%E7%BB%8F%E5%A4%87%E6%A1%88%E4%B8%94%E5%A4%87%E6%A1%88%E7%9A%84%E4%B8%9A%E5%8A%A1%E8%8C%83%E5%9B%B4%E6%BB%A1%E8%B6%B3%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6%81%E6%B1%82%E7%9A%84%E9%A6%99%E6%B8%AF%E4%BC%81%E4%B8%9A%E5%8F%82%E5%8A%A0%E5%8B%98%E5%AF%9F%E3%80%81%E8%AE%BE%E8%AE%A1%E5%92%8C%E7%9B%91%E7%90%86%E9%A1%B9%E7%9B%AE%E7%9A%84%E6%8A%95%E6%A0%87%EF%BC%8C%E5%85%81%E8%AE%B8%E7%BB%8F%E5%A4%87%E6%A1%88%E4%B8%94%E5%A4%87%E6%A1%88%E7%9A%84%E4%B8%9A%E5%8A%A1%E8%8C%83%E5%9B%B4%E6%BB%A1%E8%B6%B3%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6%81%E6%B1%82%E7%9A%84%E9%A6%99%E6%B8%AF%E4%B8%93%E4%B8%9A%E4%BA%BA%E5%A3%AB%E6%8B%85%E4%BB%BB%E5%8B%98%E5%AF%9F%E3%80%81%E8%AE%BE%E8%AE%A1%E5%92%8C%E7%9B%91%E7%90%86%E9%A1%B9%E7%9B%AE%E7%AE%A1%E7%90%86%E5%9B%A2%E9%98%9F%E4%B8%AD%E7%9A%84%E7%9B%B8%E5%BA%94%E8%81%8C%E5%8A%A1%E3%80%82%E6%BB%A1%E8%B6%B3%E5%89%8D%E8%BF%B0%E5%86%85%E5%AE%B9%E7%9A%84%E9%A6%99%E6%B8%AF%E4%BC%81%E4%B8%9A%E5%8F%8A%E9%A6%99%E6%B8%AF%E4%B8%93%E4%B8%9A%E4%BA%BA%E5%A3%AB%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5%BA%94%E6%8C%89%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6%81%E6%B1%82%E6%8F%90%E4%BE%9B%E6%BB%A1%E8%B6%B3%E8%AF%84%E5%AE%A1%E7%9A%84%E7%9B%B8%E5%85%B3%E8%AF%81%E6%98%8E%E6%96%87%E4%BB%B6%E3%80%82%3Cp%3E

(3)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不设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EF%BC%89%3C/p%3E%3Cp%3E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2月4日 0时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0时15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0时15分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0时15分 开标地点2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p%3E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新市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汇侨中路28号
招标人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020-8626513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C座5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曹工、肖工联系电话020-3562294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0-86210407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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