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7,779,95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5年12月10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发布的阆中市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设备更新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本项目进行以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公告: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设计和施工能力。更正为: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 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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