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通告* 长春吉润净月医院消防维保服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人长春吉润净月医院有限公司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项目编号:ZTY-2026006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吉润净月医院消防维保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吉润净月医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 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长春吉润净月医院消防维保服务2.2招标范围:消防维保服务,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2.3服务地点:长春净月高新区新城大街与飞虹路交汇处。2.4服务期限:1年。2.5服务标准:优质服务。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3.3近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 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获取招标文件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 间)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③被授权人身份证;④项目负责人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联系人:陈先生手 机:15790001263邮 箱:zsczxm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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