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安全精品路、精细化提升、养护工程交安设施施工项目2025JASG03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安全精品路、精细化提升、养护工程交安设施施工项目已列入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4〕243号),施工图设计已由南通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南通市G328等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通交建许字〔2025〕00005号)、《关于S356海门段玲珑路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通交建许字〔2025〕00003号)、《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南通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苏交公养〔2025〕7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对G328、S353、S355、S510、S356的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项目开展施工招标,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本标段公路等级最高为一级公路,项目总费用约1141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2.2.1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为项目概况中的所有内容(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文件为准)施工及其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实施范围如下:
(1)G328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项目
①启东段起点K9+236,终点K61+649,里程52.413km,实施内容:交叉口交安设施提升、公交站点优化、护栏改造、中分带开口归并等。
②海门段起点K61+649,终点K75+941,里程14.292km,实施内容:交叉口交安设施提升、公交站点优化、护栏改造、中分带开口以及路侧视距优化、增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
③通州段起点K75+941,终点K98+467,里程22.526km,实施内容:交叉口交安设施提升、中分带开口归并以及中分带开口以及路侧视距优化等。
④如东段起点K98+467,终点K163+714,里程65.274km,实施内容:交叉口交安设施提升、中分带开口以及路侧视距优化等。
⑤海安段起点K163+714,终点K224+094,里程60.38km,实施内容:交叉口交安设施提升、公交站点优化、护栏改造、中分带开口以及路侧视距优化、路灯和监控迁移、拆除行人预警系统等。
(2)S353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海安段起点K0+000,终点K46+545,里程46.545km,实施内容:交叉口交安设施提升、护栏改造、中分带开口以及路侧视距优化、路灯迁移等。
(3)S355、S510、S356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项目
①S355起点K0+000,终点K17+031,里程17.031km,实施内容:护栏改造、标志更新等。
②S510起点K0+000,终点K6+096,里程6.096km,实施内容:交叉口交安设施提升等。
③S356海门段K52+550玲珑路交叉口,实施里程0.3km,实施内容为交叉口渠化改造、增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
(4)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修复养护)交安设施施工工程
实施内容为345国道如皋段和启东段、228国道通州段、328国道海安段、334省道如皋段、226省道如皋段、356省道启东段、222省道海门段、225省道如东和通州段大中修项目等配套交安设施增设和调整,工程造价约142万元,实施内容为新增道口标柱、漆画标线、百米桩以及护栏增设调整等。
2.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7月,计划交工时间:2025年11月30日。
2.2.3质量目标:交/竣工验收合格。
2.2.4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2.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日期起计算1年。
2.2.6环保要求:落实环保及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不发生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具有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合计满足)资质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2项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从业范围: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联合体成员方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为500万(或以上)的普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或维护改造)项目。
注:普通公路指普通国省道、县乡村道、专用公路,下同。
(3)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满足以下要求):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信息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示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信用类别:若为独立投标人,信用类别以施工类、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类两类中低的为准;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机电施工单位按施工类,养护单位按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类,并以联合体中信用等级低的为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投标人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投标人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额为500万(或以上)的普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或维护改造)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2)项目总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项目总工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为500万(或以上)的普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或维护改造)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专业职称。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例如:若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7 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 5 个月指 2025 年 3 月至 2025 年 7 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应为2025 年 2 月~2025 年 4 月或 2025 年 3 月~2025 年 5 月或 2025 年 4 月~2025 年 6 月或 2024 年 5 月~2024 年 7 月)。
(5)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数量不少于1人,并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职工,证明材料要求同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则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允许为 2 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联合体成员方应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备案相关信息并生成投标报表,以及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评定分值以联合体成员中较低的一方为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 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显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业绩项目中任职(指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的,方可认定为个人业绩。若《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未显示任职时间,投标人可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方可作为认定依据,否则无效。如上述截图也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4号
邮编:226000
电话:0513-85524439
联 系 人:荣慧
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电话:15162861908、18551417471
联系人:钱舒佳、沙云天、南文秀
行政监督机构: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 150-1 号(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 12 楼)
电话:0513-59003761
传真:0513-59003777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特别提醒: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九条、三十四条等的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3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3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日11: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7月3日9:30)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160-407-330,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将于开标时间进入会议,招标代理进入腾讯会议室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腾讯会议室;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加入会议自动静音,如需发言可启动语音功能或在聊天界面书面提出),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6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7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
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和环保要求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6月12日
